周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引起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形成了政府主导、环保牵头、企业施治、全社会参与、强化巡察督办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破解大气污染治理难题,举全市之力,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2014年~2018年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变化趋势分析
表1 六项污染物年均值统计表 单位:(ug/m3)
年 份 |
PM2.5 |
PM10 |
SO2 |
NO2 |
CO-95per(mg/m3) |
O3-8H-90per |
2014年 |
55 |
102 |
52 |
41 |
3.4 |
147 |
2015年 |
54 |
99 |
47 |
37 |
3.1 |
159 |
2016年 |
47 |
87 |
47 |
36 |
2.5 |
172 |
2017年 |
47 |
82 |
45 |
35 |
2.3 |
174 |
2018年 |
43 |
74 |
38 |
33 |
2.0 |
159 |
由表1可知,自2014年执行新标准以来,我市 PM2.5、PM10、NO2、CO、SO2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与2018年数据对比表明,CO从3.4mg/m3下降至2.0mg/m3,下降41.2%,PM10从102μg/m3下降至74μg/m3,下降27.5%,SO2从52μg/m3下降至38μg/m3,下降26.9%,PM2.5从55μg/m3下降至43μg/m3,下降21.8%;NO2从41μg/m3下降至33μg/m3,下降19.5%;O3从147μg/m3升至159μg/m3,上升8.2%。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建章立制,统筹谋划,突出一个“分”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不是环保一家的事。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国家、省要求,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葫芦岛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葫芦岛市2018年度扬尘专项整治计划》《葫芦岛市2018年度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计划》《葫芦岛市2018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葫芦岛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葫芦岛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葫芦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葫芦岛市散煤治理方案》《葫芦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030)》《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3)》等计划或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力争做到每一项工作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健全机制,联合执法,突出一个“督”字。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我市以蓝天办发文47个,以环保局发文19个,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时进行调度、督办。充分利用市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巡察组作用,对重大难以落实的大气存在问题进行高频巡察、高压督办、高度统筹、高效推进。合同安监、工商、公安、交通、住建、商务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人员进行联合执法,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
(三)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突出一个“落”字。一是强力拆除燃煤小锅炉。2018年,葫芦岛市应拆除燃煤小锅炉省目标任务368台,实际拆除616台,完成率167.4%。二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18年全市燃煤锅炉煤改电77台,煤改气29台。其中服务业燃煤锅炉煤改电66台,煤改气10台。三是强力推进10吨以上燃煤供暖锅炉提标改造。全市10吨以上燃煤供暖锅炉需要提标改造的共24台,23台已完成提标改造。目前,只有渤海锅炉房1台65吨燃煤供暖锅炉因场地狭小无法进行提标改造。四是强力推进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全市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01台。应该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86台,目前已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五是积极做好淘汰燃煤锅炉补助资金发放工作。2017年,中央、省补助我市淘汰燃煤锅炉资金2908.4万元,现已发放资金2864.756万元,剩余资金43.644万元。2018年,补助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74.2万元。目前,已编制分配方案,计划对符合补助标准的270台拆除燃煤锅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947.062万元。六是重新划定《葫芦岛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2018-2020年葫芦岛市禁燃区分为Ⅰ类禁燃区和Ⅱ类禁燃区两类,从2021年开始,葫芦岛市禁燃区全部为Ⅱ类禁燃区,禁燃区面积为78.5km2,占城市建成区面积(85.9km2)的91%,符合省政府要求。七是深化扬尘专项整治。制定了《葫芦岛市2018年度扬尘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检查施工工地扬尘78个次,下达整改通知58份,全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加强城市卫生保洁工作,辖区内15条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湿扫。4月至11月,每天最少洒水两次,遇到大风天气,加大洒水控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八是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及联网数据传输,加强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90%,达到省目标90%要求。九是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程。强化各地区、乡镇(街道)及村民自治组织的三级监管网格主体责任,全年未发现起火点。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35%,完成省定85%考核指标。十是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重点工业企业投入4300多万元,完成工业废气治理。十一是启动“智慧环保”工程,建成大气网格化监管预警平台。以葫芦岛市现有的4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兼顾兴城市),对其周边重点城中村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源及其传输通道、社会生活及交通聚集区域等位置分别建设约48个自动微观监测站,可初步对10个因子210个参数进行大气污染源监控,最终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监管,有效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十二是完成了《葫芦岛市大气污染物源清单》编制,并经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在此基础上,又完成《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1月8日在沈阳组织了验收。十三是连续3年开展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活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打击治理非法违规烟花爆竹保安除患专项行动,春节期间未发生燃放事故,有效地减少了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十四是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市气象局每周向市生态环境局发送“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报”,以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相关单位推送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每天3次加密会商,对未来天气趋势和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进行会商讨论,每天两次制作《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时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制作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制作发布与污染天气相关的雾、霾预警信号,预警信号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影响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本地污染依然较重。葫芦岛市是一老的重化工业基地,石油化工、冶金、机械造船、能源电力是我市四大支柱企业,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一是城中村、市区周边商业网点燃烧散煤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二是建筑施工没有严格落实相应的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造成较重的扬尘污染。三是居民私自焚烧垃圾、祭祀焚烧纸钱冥币、餐饮业、城市改造、各种建材市场、子站周边村民生活产生的烟尘,还无法得到根治。四是由于城市交通道路的发展跟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导致道路拥堵、通行不畅,汽车在市区怠速条件下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增大,导致空气质量恶化。五是烟花爆竹燃放是我市春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升高的重要推手。六是我市是重工业城市,各大企业多数在城区内,虽然减排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但由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对我市空气质量依然有一定影响。个别距我市监测子站距离较近的企业,在不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二)区域传输也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市位于辽东湾沿岸,极易受途经京津冀和辽东半岛偏南气流影响。通过对2016年和2017年同期的天气状况、气象条件、周边因素等进行比较分析,京津冀等区域传输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三)城市环境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环境监测能力和有效执法手段,已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环境管理需要。
(四)子站监测数据已不能准确反映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葫芦岛市4个国控环境自动监测子站建于2000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4个国控环境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已不能准确反映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葫芦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精准溯源、科学分析、精细管理、联防联控”为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控煤、治企、降尘、管车船、控秸秆、抓重污染天气、治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工作,实现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蓝天幸福感的奋斗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启动“智慧”环保工程,提高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葫芦岛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的建立,对城区新建设的48个微观监测站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五级精细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区划和街道,实时对区域内主要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实施精准监测,精准打击。
(二)尽快完成《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修订完善工作。摸清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和清洁能源使用。全力推进大唐热电项目,力争2019-2020年度采暖期开始供热,届时逐步完成东部城区集中供热并网,取缔东部城区现有的燃煤锅炉房,实现东部城区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为推广清洁能源使用,重新修编了《葫芦岛市加气站规划(2018-2030年)》,现已公示实施。
(四)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减少燃煤污染排放。一是开展供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烧煤场、灰场覆盖等抑尘措施,加大燃煤锅炉监督检查频次。二是加快推进龙港区子站和新区子站周边散煤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推动、居民接受的方针,逐步推广洁净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主要解决子站周边棚户区原煤直燃取暖做饭问题,以解决冬季低空煤烟污染问题。三是将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在葫芦岛日报公示,在9月底前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四是推进葫芦岛恒泰热力有限公司3台燃煤供暖锅炉达标改造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脱硫除尘系统提标改造工作。五是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6座加油站供暖锅炉煤改电工作。六是2019年启动锦西石化热电公司4台燃煤发电机组6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锦西石化热电公司和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全部改造工作。
(五)深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监控工作。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大秋冬秸秆焚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控秸秆焚烧,减少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叠加。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控制扬尘污染。进一步开展扬尘、露天烧烤等餐饮油烟污染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特别对露天烧烤、农贸市场冬季散煤取暖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给予曝光。
(七)加强流动尾气检测和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老旧低效车辆淘汰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共行业新能源汽车占比,开展中重型以及冒黑烟车辆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控制重型车等高排放移动源排放,科学规划路网,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普通柴油,加强对外来车辆转入的管控力度。在加强机动车尾气日常监管的同时,尽早把飞机、船舶尾气纳入日常监管。
(八)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重点企业污染源“一源一档”台账管理。认真做好对存在问题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污染源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采取晨查、夜查和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监督重点排污企业按应急预案要求实施限产停产等应急减排措施。
(九)尽快调整国控环境自动监测子站点位。重新科学合理地确定葫芦岛市4个国控环境自动监测子站点位,特别是龙港区站位,以便准确反映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5日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