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
交办问题 |
行政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
备注 |
1 |
450 |
永兴储能材料有限公司未做涉汞环评,从事含汞锌粉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汞蒸气及含汞废物直排外环境, 随意处置含汞废物。 |
连山区 |
重金属 |
1、来信举报葫芦岛永兴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原葫芦岛市永兴有色金属粉末厂)未做涉汞环评,从事含汞锌粉生产,情况属实,生产时汞蒸气挥发情况属实,含汞废物直排外环境,随意处置含汞废物情况不属实。 |
是 |
葫芦岛市连山区环保局下达葫连环责改字(2017)120责令该单位3日内恢复原状。 葫芦岛市连山区环保局下达葫连环责改字(2017)121责令该单立即停止生产。(该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恢复原状) |
无 |
完成 |
2 |
746 |
永兴储能材料有限公司未做涉汞环评,从事含汞锌粉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时汞蒸气及含汞废物直排外环境;随意处置含汞废物;非法购入和使用金属汞;长期将含汞锌粉销售给无生产资质的电池企业。 |
连山区 |
重金属 |
|
是 |
1、葫芦岛市连山区环保局下达葫连环责改字(2017)120责令该单位3日内恢复原状。 |
无 |
完成 |
3 |
1295 |
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堡村村民方某的干豆腐厂锅炉冒黑烟,产生废水直接污染河道,导致水体呈灰褐色,异味扰民。 |
连山区 |
大气水 |
一、基本情况:该厂名称为连山区塔山乡鹏飞豆制品加工厂,位于连山区塔山乡老官堡村,成立日期为2015年6月9日,无环保审批手续,经营范围是豆制品加工、销售,年产量6万斤。 |
是 |
1、2017年5月7日连山区环保局已立案进行调查、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处罚金6万元整、限2017年5月15日前拆除暗管,已移送公安机关。 |
无 |
完成 |
4 |
1596 |
来信:一是连山区塔山乡上坎村村书记张某某在其住房后30米安装信号塔,十年间先后造成20多人患癌、妇女流产,婴儿残疾等问题。二是打渔山园区供热锅炉,采暖季污染环境;打渔山园区和南票新区车辆造成粉尘、汽车尾气污染,危害居民生活环境。三是上坎村安装6万高压电线,穿越村民房屋,村民反对无果,电磁辐射污染严重,村民未得到任何补偿。四是上坎村全村脏水沟遍布,流水不畅,严重污染自来水水质。五是上坎村民高某某和张某某养猪二、三百头,污染全村环境。 |
连山区 |
大气生态扬尘水 |
1、2009年12月28日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与塔山乡上坎子村村民张某签订新建移动基站租(占)场地协议, 2010年1月15日,经葫芦岛分公司审批,在此场地建设打渔山基站。2015年11月1日,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将此基站相关资产转让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铁塔公司提供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GSM15期扩容工程可行性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环函【2013】492号),基站符合环评要求,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
部分 |
连山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进行了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2、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锅炉。(因为该锅炉为供暖锅炉,现在不在供暖期,锅炉没有使用) |
无 |
完成 |
5 |
2221 |
一是连山区老城区葫芦岛市医院后侧的宏沣炭火烤肉通过地下排烟管道排烟,油烟扰民,每天19时至22时尤为严重,此状况已持续3年,二是连山区寺儿堡镇蜂蜜沟村一铁合金厂使用有毒的氰化钾等作为原料,生产时排放有毒黑烟,类似蘑菇云状,此状况已持续10余年。 |
连山区 |
油烟大气 |
问题一:经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大队调查,洪沣炭火烤肉有营业执照,但通过地下排烟管道排烟情况属实。 |
部分 |
连山区城管大队已对洪沣炭火烧烤下达《建设行政执法改正通知书》行执责改通字【2017】4045号,并于2017年5月13日11时35分对该店排烟管道用沙土封堵,并要求该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直至整改合格。(该饭店已整改完成) |
无 |
完成 |
6 |
2425 |
连山区杨郊乡缸窑村村北第一采石场生产时粉碎石机械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扰民。当地村民曾几次准备上访,均遭该采石场阻挠未果。 |
连山区 |
扬尘噪声 |
|
部分 |
|
无 |
完成 |
7 |
2519 |
连山区杨郊乡缸窑村冯某某经营的碎石场在无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大肆生产,占用耕地,毁坏国有林地,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连山区 |
生态 |
经连山区环保局调查,该厂全称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万权采石有限公司,位于连山区缸窑村北沟,占地面积约7100平方米,距最近居民区约500米。与受理编号2425号反映企业为同一企业。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水喷淋,挡石墙、护坡等设施存在,该厂洒水车在运输路面循环洒水。碎石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厂区内有扬尘,扬尘污染属实。 |
部分属实 |
连山区环境保护局对葫芦岛市连山区万权采石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理。处理结果同受理编号2425号。(已整改完成) |
无 |
完成 |
8 |
3578 |
连山区新大陆华宜园31号楼后侧安达修配厂喷漆异味严重扰民。 |
连山区 |
大气 |
基本情况:公司全称为葫芦岛安达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连山区永昌路华怡园小区29号楼(1、2)号门市,房屋设备为整体租赁。 |
是 |
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执责改通字【2017】5134号,即日起停止该项施工作业,限期三日内整改拆除设备。定时抽查,严防问题出现反复。(该设备已拆除) |
无 |
完成 |
9 |
4003 |
来信:连山区寺儿堡镇后峪村采石场粉尘直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连山区 |
扬尘 |
经查连山区寺儿堡镇后峪村共有两家采石有限公司,分别是葫芦岛市兴源采石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市兴胜采石有限公司。 |
是 |
连山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0日对葫芦岛市兴源采石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理,拟处罚伍万元。2017年5月20日对葫芦岛市兴胜采石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理,拟处罚伍万元.(已整改完成) |
无 |
完成 |
10 |
4265 |
连山区新台门镇骆驼山屯高姓、任姓、王姓、张姓4家养殖猪场废水随意乱排,污染该村地下水;其中,高姓养猪场污染最为严重。 |
连山区 |
水 |
经查,高某某生猪养殖户为庭院养殖,现存栏435头猪,有污水沉淀池1处,容积约60立方米,有防渗简易堆粪场1处,约68平方米。任某某生猪养殖户为庭院养殖,现存栏200头猪,粪便用车直接运到田地,有污水沉淀池2处,容积约30立方米。张某某生猪养殖户为庭院养殖,现存栏20头猪,粪便用车直接运到田地,有污水沉淀池1处,容积约6立方米。王某某生猪养殖户为庭院养殖,现存栏11头猪,有堆粪场1处,面积2平方米。上述四家养殖户粪便处理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当,污水池近期未处理,有污水外溢现象,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
部分 |
畜牧部门已经要求被投诉的四家养殖户限期三日内整改,清理污水池,杜绝污水外溢;完善堆粪场、污水池,达到防雨淋、防渗漏、防外溢的要求。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仍然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新台门镇人民政府将按相关规定对养殖户进行关停或搬迁。(已整改完成) |
无 |
完成 |
11 |
4346 |
来信:连山区寺儿卜镇寺前村小碾盘沟屯的郝大壮养猪场污染地下水。 |
连山区 |
水 |
经查,被投诉单位“寺儿卜镇寺前村小碾盘沟屯的郝大壮养猪场”为庭院养殖户,现存栏83头猪,粪便用车直接运到果园,有污水沉淀池3处,容积约70立方米。该生猪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
部分 |
畜牧部门已经要求该养殖户限期七日内整改,清理维修污水池,达到防雨淋、防渗漏、防外溢的要求。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仍然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寺儿堡镇人民政府将按相关规定对该养殖户进行关停或搬迁。(已整改完成) |
无 |
完成 |
12 |
6734 |
来信:连山区连山街道兴盛村一豆芽生产企业每天排放大量污水,臭气刺鼻,滋生大量蚊蝇;燃煤锅炉冒黑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连山区 |
水和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连山区环保局已经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及时清理厂区内生活垃圾;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建立有关环保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该厂已按照环保局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
无 |
完成 |
13 |
3416 |
来信:葫芦岛市三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盛华园二期B9号楼南规划绿地上违建三层商品楼,破坏绿地;该公司在绥中县唯一的排洪涝渠上进行违建,导致防洪渠由于不能彻底清除沉积淤泥散发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公司在居民区附近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影响排洪,扬尘扰民。 |
绥中县 |
生态 |
|
部分 |
虽然未侵占绿地和未影响排污渠清淤,但此两处建筑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筑,已由绥中县规划局依法处罚5.5万元,并已补办规划手续。 |
无 |
完成 |
14 |
第13批1415第7项问题 |
新开岭乡嘉伦集团东奥食品、华川食品,汤神庙白云食品,牤牛营子乡方迪食品、要路沟乡豆制品加工等几十家较大的食品加工企业,锅炉烟气排放超标,生产废水肆意排放。 |
建昌县 |
水大气 |
建昌县内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7家,其中有环保手续的有8家:(1)葫芦岛嘉伦食品有限公司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锅炉有脱硫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2)葫芦岛市建昌县白云食品有限公司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锅炉有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3)建昌县礼先酱油厂每年只生产两个月,目前停产状态,该公司锅炉有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4)建昌县一品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断续生产中,该公司锅炉有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5)建昌县占海鸭蛋制品厂生产中,该公司采用电锅炉无污染物排放,采用泥裹鸭蛋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6)建昌县白鹭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该公司无锅炉,无生产废水排放。(7)葫芦岛市大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中,该公司锅炉有脱硫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8)建昌福波斯酒业有限公司自审批后,从未生产。其中无环评手续的9家:葫芦岛市东奥食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建昌县华川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建昌县方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中,该公司锅炉有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建昌县香源酒厂停产。建昌县大湖食品厂停产。建昌县神泉水业属于季节性生产,该公司无锅炉,无废水产生。建昌县汤沟食品有限公司停产。建昌县昊明食品厂停产。建昌县乔氏酱业食品有限公司停产。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经建昌县环保局调查,建昌县占海鸭蛋制品厂生产中,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采用电锅炉生产,无污染物排放,采用泥裹鸭蛋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建昌县方迪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中,无环保手续,该公司锅炉有除尘设施,废水不外排。其余15家企业均已停产。上述所提到17家食品企业中确存在部分锅炉环保设施不完善情况,锅炉烟气存在排放异常现象,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建昌县环保局将对其进行监测,对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举报情况属实。现已对葫芦岛市东奥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违法生产企业因无环评手续依法进行查处,罚款共计18.8万元。投诉人反映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废水肆意排放不属实,据勘查,产生废水的食品企业,均建设了防渗水池,定期清运,运输至附近农场灌溉。不存在废水肆意排放现象。 |
部分 |
9家涉嫌违法企业已完成建昌县方迪食品有限公司、建昌县大湖食品厂、建昌县神泉水业、建昌县汤沟食品有限公司、建昌县昊明食品厂等5家企业行政处罚工作;乔氏酱业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不景气,已停产,并准备自行关闭;东奥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现已潜逃;华川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2月停产至今,法人始终在外地,无法联系;香源酒厂2012年停产至今,法人因患脑血栓,生活无法自理。 |
无 |
完成 |
15 |
第13批1415第9项问题 |
建昌县雷家店乡巨霸和建昌振东等几十家大型石材加工厂违法违规生产,无任何环保设施,生产废水排放至河流,污染饮用水水源。 |
建昌县 |
水 |
举报所述雷家店乡巨霸和建昌振东等几十家大型石材加工厂实为6家,均为建厂较早且规模较小,都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于违法企业。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
对建昌县兴华石材加工厂处罚7750元,罚款已收缴;巨霸石材加工厂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
无 |
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