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葫芦岛老字号”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葫芦岛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及老字号评定有关工作要求,经各企业(商户)自主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其进行评审,现对“葫芦岛老字号”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一、“葫芦岛老字号”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前后)
1、辽宁菊花女食品有限公司(兴城市)
2、满族刺绣(兴城市)
3、伊景源马家鸡店(绥中县)
4、二亮坛子焖鸡(绥中县)
5、新二位小吃部(绥中县)
6、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绥中县)
7、绥中县德厚堂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绥中县)
8、辽宁葫芦古镇酒业有限公司(连山区)
9、葫芦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龙港区)
10、葫芦岛新罗餐饮有限公司(龙港区)
11、高桥红粮陈醋厂(南票区)
二、如以上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10:00前反馈给市商务局,联系电话:3373009、3185059。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10月10日。
葫芦岛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
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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