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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831号)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规范全市供水行业管理,根据我市2026年立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废止《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决定(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1.电子邮箱:hldzjjsyk@126.com

  2.通信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龙警街12号  邮政编码:125000。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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