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办法> (第188号)的决定(草案)》 的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顺应民生治理实际,落实省级养犬管理政策导向,市政府决定拟废止《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10日
收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治安管理支队
邮 编:125000
联系电话:0429-3175111
邮 箱:hld_hycshggzxdd@163.com
葫芦岛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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