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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促进工作落实落地

时间:2019-05-15来源:兴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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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袁国相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开、法治、服务政府建设的新进步。今年也是我省“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兴城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和葫芦岛市的工作部署,把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加快“五个兴城”建设。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板、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开展宣传,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开展好宣传日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条例》,知道如何利用《条例》赋予的权利,把《条例》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传播快、受众广、互动强的优势,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及时进行回应,正确引导舆情。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推广政府信息公开,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是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的重大举措,要把宣传《条例》和宣传“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相结合,主动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充分了解政府的工作,监督政府的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

  二、不折不扣执行《条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政府及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工作透明度,让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要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公开,不打折扣。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都要积极主动公开。要加强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政务一网通”,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让群众办事网上可查、网上可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极大的便民利民,努力打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政府。

  三、强化工作结果公开,促进“重强抓”行动落实落地

  要加大政府及各部门工作结果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推进发展规划和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等公开。特别是今年“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涉及到我市发展目标、改革任务、重点项目、民生举措的落实情况、工作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任务更实、标准更高、方法更新、力度更大、督考更严、成效更好的要求,切实做到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辟专栏,电视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广开政府工作结果公开渠道。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真正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是政府的职责。兴城市将按照国家、省和葫芦岛市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勇毅奋斗的干劲攻坚克难,全力推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助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创业兴城、宜居兴城、文化兴城、活力兴城、幸福兴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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