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0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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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3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17个“政务公开日”。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提升公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意识,现将我县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

  二、活动时间

  5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

  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将有关政策及办事流程讲细讲透、宣传到位,对部门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线下宣传活动

  5月15日,县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局自行组织前往县政府广场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其他单位在各自单位门前自行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提升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的知晓度(活动宣传标语参考见附件1)。期间,县政务服务大厅也要准备好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认真解答办事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届时县政务公开办将邀请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督导和宣传报道。

  (二)线上主题活动

  “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组织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税务局等6个部门安排1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接受访谈,访谈内容分期通过绥中融媒体和绥中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展示(活动安排表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负责活动的总体沟通、协调和提供活动宣传标语。

  2、县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访谈提纲(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电子版于5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zxzfmh@163.com)。

  3、各乡镇、各部门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活动方案。

  4、县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之中。

  5、各乡镇、各部门于5月18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报送活动的照片、视频和总结材料。

  县政务公开办联系人:姚写竹;电话: 15040959222

  电子邮箱:szxzfmh@163.com

  附件:1、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2、“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日程安排表

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

  加大政策公开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深化政务公开,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附件2

“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日程安排表

 

   

单位名称

录制时间

516

县市场监管局

9:00-9:30

516

县教育局

9:40-10:10

517

县人社局

9:00-9:30

517

县卫健局

9:40-10:10

518

县营商局

9:00-9:30

518

县税务局

9:40-10:10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