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2023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17个“政务公开日”。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3〕3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积极作用,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活动时间
5月15日至5月1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主题活动
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营商局等3个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政务访谈,通过视频访谈形式进行宣传解读(见附件1)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请各部门务必于5月8日16时前,将访谈领导、访谈稿件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至邮箱。
(二)线下宣传活动
5月15日上午,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务开放系列活动。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拟于5月15日上午9时,在新大陆广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展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宣传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政务事项、服务流程等(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务必于当日9时前就位,并将活动展板展台布置完毕桌椅自行解决)。未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区政府其他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于5月15日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自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周密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二)突出活动实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精心组织解答和访谈内容,创新形式,突出特色,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区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之中。
(三)做好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5月19日下班前向区政务公开办报送活动的照片、视频和总结材料。
区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曹佳,联系电话:2558638,电子邮箱:LSQZWGK@163.COM。
连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
参加部门
时间 |
单位名称 |
访谈主题 |
录制时间 |
5月10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事不找关系 用权不图好处 |
9:00—9:10 |
5月10日 |
区营商局 |
全面振兴新突破 奋力打造营商环境 |
9:10—9:20 |
5月10日 |
区农业农村局 |
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
9:20—9:30 |
附件2
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加大政策公开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深化政务公开,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