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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由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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