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25年葫芦岛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自2025年10月10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停止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10月10日0时前取得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继续按原流程申领补贴,相关申请资料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葫芦岛市商务局2025年9月19日所发《关于“双节”期间开展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的公告》和2025年9月26日所发《关于调整汽车置换补贴的公告》执行。
3.自2025年10月10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停止实施家电、手机3C数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葫芦岛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刘鸣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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