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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近期,我局受理了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的海域使用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1月3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ldhyhdk@126.com(并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429-3368008。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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