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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2027-2031)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市八届人大常委会(2027-2031)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确保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发挥立法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确定地方立法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重点围绕我市“十五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精准适配我市实际情况。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和范围。

  三、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提交建议项目民意征集登记表(个人填写)或者建议项目申报表(单位填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目的、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规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报送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项目民意征集登记表和建议项目申报表请登录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查阅并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3110601,15040937277。传真:3110601。

  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5号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电子邮箱:hldrdcwhfgw@163.com。

  五、截止时间

  本次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截止时间至2026年9月30日。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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