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1场)
时间地点:2026年05月22日 葫芦岛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检察院
发 布 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银燕,第二检察部主任苏飞,第四检察部主任谭畅,综合业务部主任姜东利
主 持 人: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赵利娜
文字实录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赵利娜: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11场,高兴邀请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银燕女士,向大家介绍市检察院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情况。同时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苏飞先生,第四检察部主任谭畅先生,综合业务部主任姜东利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白银燕女士介绍情况。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银燕: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今年以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研究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6项任务清单,全方位、多角度构建起“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全面保护”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接下来,我从3个方面介绍下具体举措。
一是优化检企服务对接,精准回应企业司法诉求
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企业信访接待室”,高效办理企业信访42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专门服务。依托检察信访系统受理涉企信访线索12件,快速响应企业诉求。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高位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及热线文明用语,优化检察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司法体验。
同时,我院认真做好包保企业联系工作,走访营口银行葫芦岛分行、葫芦古镇、铁通公司葫芦岛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10余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为企业排忧解难。成立法律服务工作队,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精准高效为企业排忧解难。深入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从业人员职务与业务犯罪预防”专题普法,助力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助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刑事打击职能,惩治损害企业权益行为
聚焦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痛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犯罪行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打击合同诈骗、侵害知识产权、虚假破产、损害商业信誉等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41件92人,审查起诉38件74人;受理涉企审查逮捕案件19件41人,审查起诉14件25人,做到快审快诉,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影响。我院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注重对案件管辖权,涉案查、扣、冻的审查,依法监督,推动解决跨省、跨部门涉嫌违规查、扣、冻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打击力度,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12件13人,依法惩治被执行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益。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作,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2025年以来共帮助知识产权被侵害的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方面,我们创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2件案件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和经典案例。针对办理个案发现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6件,推动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针对行政执法中对征地拆迁领域监管不到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堵漏建制”,推动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研究制定监督办案工作指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签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协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其中办理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依法保障企业的胜诉权益。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了防范查处虚假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合力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与市场秩序。
行政检察方面,我们开展了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加强对“小过重罚”“当罚不罚”“类案不同罚”的检察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共同会签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凝聚办案合力,共同推进企业涉土地领域行刑反向衔接等案件的高质效办理。针对涉企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不准确、文书送达不规范,损害企业知情权和答辩权等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予以监督和督促整改。我们注重加强办案质效管控,涉企案件平均办案时长较去年同期减少30天。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护航葫芦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赵利娜:
谢谢白银燕女士。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葫芦岛日报记者: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所办案件,与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息息相关,请问市检察院如何更好履行民事检察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谭畅: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民事检察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更是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主要通过六项工作举措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依托“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做到案件审查、案件处理、释法说理“三到位”“三精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深化类案监督。对个案集中反映出的适用法律不一致、裁量权不适当、司法行为不规范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予以监督,推动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良好效果。三是推进源头治理。透过类案发现背后存在的有关部门职能监管等制度层面缺失的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其堵漏建制,实现以“检察之治”推进“社会之治”,净化市场环境。四是持续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与人民法院协同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五是依托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建立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凝聚办案合力,推进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六是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零距离”以案释法,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葫芦岛新闻网记者:
葫芦岛市检察院从刑事检察的角度,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了哪些工作?
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苏飞: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最核心的职能之一,在保护企业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财产的犯罪;坚决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二是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合法生产经营所得与违法犯罪所得,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三是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对利用刑事制裁打击竞争对手、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监督,防止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惩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等犯罪。同时,从案件管辖的角度,积极推进完善涉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集中管辖办案机制的落地。此外,主动对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五是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助力企业风险防范。结合办案发布涉企刑事法律风险提示,针对知识产权、财税管理、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开展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去年以来,葫芦岛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商会、工商联和企业开展法治宣讲7次,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葫芦岛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市检察院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姜东利: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持续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一是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提升涉企刑事案件办理能力。依法监督涉企刑事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形,对符合条件案件依法进行监督。二是对涉企刑事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建立涉企案件轮案备案指导制度。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涉企财产案件,落实层报备案审查要求。三是持续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涉企案件流程监控,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依法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源头治理”工作机制,高效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解决一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执法司法规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助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赵利娜: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