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家综合文化站被确认为上等级文化站
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日前,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公布辽宁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站名单。经过自评、推荐、实地评估等环节和程序,我市20家综合文化站被确认为上等级文化站。
其中,绥中县王宝镇综合文化站、兴城市南大山满族乡综合文化站分别被评为辽宁省“特级文化站”;龙港区龙湾街道综合文化站、兴城市羊安满族乡综合文化站、南票区沙锅屯乡综合文化站、建昌县贺杖子乡综合文化站分别被评为辽宁省“一级文化站”;兴城市元台子满族乡综合文化站、兴城市白塔满族乡综合文化站等6家文化站被评为辽宁省“二级文化站”;龙港区玉皇街道综合文化站、龙港区滨海街道综合文化站等8家文化站被评为辽宁省“三级文化站”。
据悉,此项工作从2023年12月开始到今年5月结束,根据《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评估定级评分细则要求,经过各县(市、区)自评推荐、市文旅广电局评估组实地评估、省文旅厅验收组验收和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名单。此次评估定级工作客观反映了我市乡镇(街道)综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助于及时掌握了解本地区基层文化站的真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开展确定方向、明确目标,规范和加强基层文化站业务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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