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结合市本级近年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供地计划
单位:公顷
地区
土地用途
工业面积
商业面积
住宅面积
其他用地面积
小计
说明
连山区
4.9
0.9
3
4
12.8
棚户区改造1.2公顷
龙港区
80
35
51
1.5
167.5
棚户区改造13公顷
南票区
23
1
6
30
棚户区改造6公顷
107.9
36.9
60
5.5
210.3
二、我局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对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拟供地块的具体情况、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时间以我局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为准。
四、公开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