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区标定地价公示成果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1-12-17来源: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和开发利用科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省厅的工作部署,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对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计划于2022年1月21日14:00在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区海月路4号)举行标定地价公示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和事项
听证内容是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公示成果,听证事项是标定地价评估的必要性、依据和标准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葫芦岛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市城区土地市场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经济行为,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5人以内,由市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利用科现场报名(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9日14:00。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将在2022年1月11日前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佳书 电话:0429 3100182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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