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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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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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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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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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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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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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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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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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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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邻茨山河,北邻龙腾街,东临城市主干道文兴路B-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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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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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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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2.3(地上);容积率<0.6(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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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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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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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比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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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以本地银行保函方式代替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或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11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至2024年12月13日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土地交易接待大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联系电话:0429-3055908
联 系 人:张馨元 石金灵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