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葫龙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时间:2024-11-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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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地块1

南邻茨山河,北邻龙腾街,东临城市主干道文兴路B-02地块

22935.8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容积率<2.3(地上);容积率<0.6(地下)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不低于1070

  商住比不超过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125日至20241211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41125日至20241211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以本地银行保函方式代替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或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时间,截止为20241211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211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41229时至20241213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土地交易接待大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

  联系电话:0429-3055908 

  联 系 人:张馨元 石金灵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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