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A-01地块
|
西邻海飞路,南临茨齐路原电力设备厂地块
|
86032.9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2.0(地上);容积率≤0.5(地下)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900
|
商住比不超过10%,该地块有在相邻A-03地块配建幼儿园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土地管理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以本地银行保函方式代替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或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18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时至2024年12月20日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土地交易接待大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
联系电话:0429-3055908
联 系 人:张馨元 石金灵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