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材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时间:2023-10-12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材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网址http://zrzy.hld.gov.cn),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三十日。
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上报审批。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公示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29-3110279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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