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提升“朱梅墓园”的文物保护等级 打造集文旅保护、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新景点的建议(第1303012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2来源:葫芦岛市文旅局
分享到:

苏东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朱梅墓园”的文物保护等级 打造集文旅保护、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新景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朱梅墓园基本情况

  朱梅墓园规模宏大,园内石刻雕琢精细,形态各异,自南向北依次有华表一对,石狮一对,石牌坊一座,石门一座,石虎、石羊、石马、石人各一对,碑刻四通,北端墓前为题铭石屏。以牌坊、石门、石屏为中轴线,其它石刻东西两两相对,六座墓家依次排列在墓园中。朱梅墓园于1988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朱梅墓园保护情况

  (一)夯实文物“四有”工作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划定了朱梅墓园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了保护标志碑,编制了保护记录档案,并聘请看护员负责日常的看护管理,朱梅墓园的文物“四有”工作得到完善,特别是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对牌坊、华表、碑刻等文物本体进行了详细普查,全部登记造册。

  (二)编制文物保护规划

  2012年,绥中县文物部门委托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划设计院对朱梅墓园进行了全面测绘,并编制了《葫芦岛市绥中县朱梅墓文物保护规划》,为朱梅墓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加强周边环境整治

  由于朱梅墓园占地面积较大,且坐落于村落内,由于历史原因,村民承包田与墓园交织,对墓园风貌有所影响。为方便朱梅墓园的管理工作,绥中县政府计划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时申请将墓园内的土地性质由农业用地调整为文物用地,逐步将墓园内的承包田、民宅腾退,改善朱梅墓园的整体风貌。

  为进一步改善朱梅墓园周边环境,绥中县文物部门多次开展朱梅墓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理墓区内的杂草及各种垃圾,同时在周边安装防护围栏。

  三、朱梅墓园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情况

  朱梅墓园整体设计考究,是辽西地区少见的明代晚期遗存,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以及特有的建筑风格,体现了我国古代高超的雕刻工艺,它的石刻不仅记载了明代末年辽西的军事活动,而且对我们今后研究明末的政治军事和艺术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对研究明末辽东军事活动提供了可贵的实物依据,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突出的社会、文化意义,符合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件。

  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2025年工作要点,今年将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我市将朱梅墓园列为重点申报单位。目前,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正在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规定》,参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与遴选工作指南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信息采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

  四、朱梅墓园利用情况

  朱梅墓园所在区域文化旅游资源丰厚,周边有山海关、九门口长城、前所古城、锥子山长城等,为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将这些特色景点与朱梅墓园融合一起,编制了长

  城古塞旅游线路。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朱梅墓园打造多条旅游线路,并引入有影响力的优质文旅企业开发朱梅墓旅游资源,促进当地旅游产业集群发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刘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