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城区内营运残疾人三轮车的通告(葫政告字〔2011〕5号)
2、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客运市场的通告(葫政告字〔2014〕2号)
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交通局与秦皇岛市交通局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葫交发[2016]62号)
4、关于调整葫芦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葫劳鉴委发[2012]2号)
5、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劳动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规定》的通知(葫劳鉴委发[2012]1号)
6、《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
7、《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整治新建违法建筑的通告》(葫政告字[2012]1号)
8、《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整治新建违法建筑的通告》(葫政告字[2012]6号)
9、《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烧烤等占道就餐行为的通告》(葫政告字[2013]2号)
10、关于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葫政发[2009]9号)
11、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葫政办发[2017]104号)
12、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78号)
13、葫芦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
14、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专项救助制度的通知(葫政办发[2007]115号)
15、关于成立葫芦岛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葫政办发[2014]34号)
16、葫芦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16号)
17、葫芦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7号)
18、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贫困居民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葫民函[2012]37号)
19、葫芦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葫民发[2014]19号)
20、关于全面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葫民发[2016]67号)
21、葫芦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葫民发[2017]131号)
22、葫芦岛市民事防护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
23、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7号)
24、葫芦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
25、葫芦岛市城市灯光亮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6号)
26、葫芦岛市物业共用部委和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0号)
27、葫芦岛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暂行办法(葫民发〔2008〕36号)
28、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葫民发〔2016〕25号)
29、连山区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连山区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慢病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葫连政办发[2019]54号)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葫芦岛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号)
2、葫芦岛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61号)
3、《关于下发<葫芦岛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葫科〔2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