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葫政办发〔2020〕10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加快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 

  加快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葫芦岛市加快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8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加快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夜经济”快速发展,扩大夜间经济规模,丰富夜间服务项目,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夜晚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行业监督、属地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市民夜间消费习惯、打造夜间消费街区、完善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全力打造独具特色、布局合理、业态多元的夜经济模式,使其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以扩大消费,满足市民和游客夜间消费需求为出发点,按照三城同盛的城市发展思路,全力打造葫芦岛市“三圈、两河、一带”(三圈:连山区百货大楼及民安步行街商圈,龙港区玉皇商城、大润发及飞天广场商圈,兴城市古城商圈;两河:连山河、五里河;一带:龙湾海滨-CBD-兴城海滨海岸带)的夜经济空间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夜经济”重点载体。 

  突出特色,提升品质,打造夜经济“打卡”地。重点培育提升百货大楼及民安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通过改造设施、提升服务、加强管理,打造连山区夜间购物商圈;重点培育提升玉皇商城、大润发及飞天广场夜间消费集聚区业态品质,创建兴宫中街省级示范步行街,加强美化亮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集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打造龙港区夜间休闲娱乐商圈;重点培育提升兴城古城夜间消费集聚区,通过建设宁远古城驿站、丰富古城古装演绎、商铺传统风格装饰改造、规范古文化商品经营,打造传统文化主题夜间旅游购物商圈。加强“两河”“一带”净化、绿化、亮化工作。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打造1条以上夜经济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举办大型活动提升夜间消费热情。 

  拟在CBD和平广场、比基尼广场,以市政府名义举行葫芦岛市繁荣发展夜经济启动仪式,结合泳装博览会,举办啤酒节、美食节、文化节、特色演艺及特色展销会系列活动,点亮滨城夜经济之夏。通过宣传推广,打造与葫芦岛泳装文化、沙滩文化相结合的夜经济名片,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夜晚消费需求,提升消费热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委宣传部、CBD管委会) 

  (三)努力扩大夜晚商品销售。 

  倡导商贸流通企业延时营业,鼓励和引导大型商贸企业营业时间延时至22时以后,引导民安步行街、飞天广场等商业街区营业时间延时至21时以后,发展24小时便利店;开展不同主题、多种形式的系列促销活动,将每年6月至8月列为夜间消费重点促进季;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设立夜卖场,举办夜间酬宾、打折、返利等常态化促销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延时消费大酬宾活动,增强夜经济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繁荣活跃夜晚餐饮市场。 

  大力推动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夜市小吃街创建活动,丰富夜晚餐饮市场;鼓励餐饮企业在旺季和节假日期间将营业时间延长至凌晨;鼓励和提倡举办啤酒节、美食节、消夏节、纳凉节等活动,以节促市,进一步提升夜晚餐饮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夜晚旅游水平。 

  推出夜晚旅游特色项目和路线,在“两河”(五里河和连山河)及其两侧建筑物,全面实施具有文化特色的美化工程,建设水幕电影放映设施,打造城市夜景游览项目;在“一带”(龙湾海滨-CBD-兴城海滨海岸带)打造海滨沙滩游览和游船欢乐游项目;以葫芦古镇、兴城古城、月亮河、温泉水上乐园、加勒比海为依托,打造夜晚传统文化旅游娱乐项目;在龙湾公园、龙背山公园及连山区体育广场,安装艺术彩灯,打造园林夜景游览项目。(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人民政府)  

  (六)发展夜晚体育健身活动。 

  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市内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积极争办各类体育赛事,举办适合大众参与的各类比赛,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发展球类、健美操、瑜伽等健身俱乐部,为广大群众提供夜晚体育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丰富夜晚文化娱乐生活。 

  加快文化娱乐场所建设,完善中心城区文化娱乐设施;组织和引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市内广场、社区、公园等现有场所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的文艺演出、节日庆典等活动;积极引导影院增加夜场电影场次、开展农村公益电影巡回放映。(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建立市发展夜经济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商务、文旅广电、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宣传、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全市夜经济发展。 

  (二)复制先进经验,做好统筹规划。 

  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到城市发展水平相当、夜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内城市考察学习,复制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规划我市夜经济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套服务与管理。 

  一是加强城市的亮化美化建设。将重点建设的夜经济街区纳入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的年度工作重点,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二是加强夜间交通保障。进一步优化重点夜经济街区周边公交服务保障,适时调整、加密夜间运行班次。适当增加夜间临时停放车位,鼓励加强出租车夜间车辆保障。三是完善配套服务和管理。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夜经济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完善夜经济街区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在符合环保、治安、消防、环卫等相关规定前提下,制定沿街摆卖相关政策,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展示推广活动。出台扶持政策,对符合夜经济商圈、街区建设的商业企业主体,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对企业开展延时服务、举办夜间促销活动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3-11 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李楠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