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葫政办发〔2022〕38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葫芦岛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

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22〕39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葫芦岛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全市药品安全协调协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全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统筹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风险;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奎亮 副市长

  副组长:杨丽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佟佰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骆忠山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雨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郝 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文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立民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国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铁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 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庞雨雷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洁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宝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光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娇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喜群 市营商局副局长

  林 冰 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德有 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项 雷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洪梅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傅 尧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颖韬 葫芦岛海关副关长

  侯文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骆忠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地区要建立本地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区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时间: 2022-10-08 来源: 政府办 责任编辑: 李楠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