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
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
(2022—2025年)
前 言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森林草原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草原防火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国家林草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事关“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安全,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影响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葫芦岛市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责任制,不断强化火源管控力度,细化责任措施,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维护了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作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地区,葫芦岛市认真践行绿色发展战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编制了《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2—2025年)》。本规划涵盖葫芦岛市所有山林草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建设重点和长效机制。通过规划的实施,着力完善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提供保障。
第一章 基本情况与建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情况
葫芦岛市位于辽宁西南部,省外与河北秦皇岛市接壤,省内与锦州市、朝阳市山水相连。属大陆季风性半湿润半干旱气候,日照长、降水少、易干旱,年均气温在9.7℃左右,年均降水量为577毫米。全市自然地理概貌为“七山一水二分田”,林业用地面积为57.3万公顷(基于2019年林业数据),其中有林地面积为35.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5.91%,活立木总蓄积1151.9万立方米,草地面积6.4万公顷。全市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国有林场15家。
(二)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葫芦岛市设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其他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市应急、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参与指挥部的事务处理,各县、乡均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原则,设立了本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成了较为系统、广泛的防灭火指挥体系。
二、森林草原防火建设成效
近年来,葫芦岛市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过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强化火源管控、做好防火宣传、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快队伍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使防火组织体系逐步趋于完善,全民防火意识普遍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有效提升。
(一)责任体系逐步健全
葫芦岛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为抓手,以林长制为载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执行林长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深度融合,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把建设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作为责任落实的工作重点,出台了《葫芦岛市林长制暨自然资源联络员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加强联防联控,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有效推动了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预防体系更加健全
1.预警响应机制逐步健全。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制定预警响应规定,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初步实现“因险而动、因险施策”。
2.火源管控能力明显提升。坚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道关口,严禁一切违规用火。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和人头,将具体措施落实到乡(镇)、村屯、农户和有林单位,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成立干部、专职护林员和广大群众、各阶层社会义务力量组成的巡查、管护队伍,实施专兼结合的定点布防、动态巡逻。充分发挥常设和临时检查站作用,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格检查、扫码登记,重点加强对烧荒、野炊、上坟烧纸、林内吸烟等主要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
3.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深入。针对林牧区周边重要火源和重点人群落实台账化、清单化管理。对精神失常、情绪不稳、上山放牧、开矿、采药等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开展了林内和林缘500米内坟头、林缘和山体边缘200米—500米内的耕地登记统计工作,将墓地管护人、耕地经营者、村级监管人、乡级监管人全部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落实重点防范措施,确保从源头上化解风险隐患。重点盯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工程建设项目用火、旅游进山用火等,保持高压态势,显著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4.火情早期处理能力得到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保持与同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上级林草部门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集中靠前布防,开展携装巡护,保证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理系统全天候运转,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近年来,葫芦岛市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防火基础能力。加大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新建林火视频监控前端点位89个,为实现火情“早发现”奠定了基础。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白狼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各1套,实现了两个保护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相继建设了市、县、乡级防火物资储备库107座,有效库容近5500立方米,储备了一定规模的防灭火机具设备;建有高标通讯塔7座,实现了部分区域信号覆盖;全市现有瞭望塔3座,防火道路4000余公里,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1590公里;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扑火装备得到了更新,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180辆,各类灭火装备机具1700台(套),扑火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四)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大幅提升
全市共有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10支、481人,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106支、1691人,驻军应急队伍3支、300人,提倡有能力的地区建立村级微型森林草原消防站,形成了以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为骨干、驻军应急队伍为突击力量、乡级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为补充、村级微型森林草原消防站为第一响应的森林草原应急队伍大格局。
(五)全民防火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不断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广度,深化宣传实效,将传统手段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通过持续立体宣传,将全民防火、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延伸到每个家庭,辐射到整个社会。各种宣传方式的运用保证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全面提升了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这就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从战略的高度,首次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党的执政纲领写入了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写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专门就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了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条件不利
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高温、干旱、大风干燥和暖冬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全球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希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相继爆发历史罕见的森林大火。据专家分析预测,未来10年全球气温仍将持续升高,极端天气更加频繁,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外部环境十分不利,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
(三)野外火源错综复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增多
受传统生产方式和祭祀习俗的影响,“烧荒”“烧秸秆”“烧地头”等农事用火仍将长期存在,春节、清明节等节日上坟祭祖、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屡有发生,林牧区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旅游、生态食品等森林与林下经济快速发展,进入林区、草地旅游、休闲和康养的人员越来越多,也极大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难度。
(四)森林草原资源日益增长,森林防火压力日益加重
据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葫芦岛市森林草原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森林面积、蓄积和覆盖率稳中有升。随着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长,林区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易引发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同时,葫芦岛市森林资源稳定性较差,单层林较多、复层林较少,低质低效林较多、高质高效林较少,森林自身抗火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森林草原资源重大损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管控压力巨大
人为火是我市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因素,林草区生产用火、生活用火普遍存在,野外火源点线长面广,源头管控压力巨大。林区要道和景区卡口设施不完备,缺乏高新技术运用,防火宣传设施密度小,亟需强化前端治理和源头管控,加强防范体系建设。
(二)信息化技术基础薄弱
火险监测预警指挥体系还不健全,缺少现代一体化平台。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化管理平台,各类系统兼容性不足,协同性、稳定性差,难以满足森林草原防灭火现实需要。林区瞭望监测设施设备数量不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资金保障到位难,视频监控覆盖率不高,无人机监测等高新技术手段应用能力不强,防灭火信息化技术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防火道路和阻隔带建设亟待加强
防火道路和阻隔带建设尚存有较大缺口,路网密度不足、分布不均,通行能力较差。森林草原防火通道严重不足延误灭火,是直接影响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主要瓶颈,成为引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现有阻隔带多为自然阻隔带,布局不合理,有效控制面积小,未形成科学、完整、网格化的林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和阻隔带建设亟待加强。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配备率达到100%,到2030年,以森林草原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和具备条件的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均应配备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防火机构改革后,我市各级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绝大多数划归应急部门管理,难以实现自然资源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在火情早期处理、火灾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加之半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建设标准不高,管理体制不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队伍营房、灭火机具装备等基础能力建设标准较低,队员扑救专业知识与能力尚显不足,经验欠缺,都不同程度影响“打早、打小、打了”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强化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提升防灭火装备水平,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和灾害损失,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
坚持预防为主,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创新森林草地资源管护机制;强化林火阻隔系统与应急通道建设,提升防范森林草原大火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林草区广大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扑火队伍专业化和扑火装备现代化建设,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科学布局、分区施策
根据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条件、火险等级区划和火灾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项目建设、合理划分治理区域,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对重点区域倾斜,兼顾一般区域的防火需求,实施综合治理,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
(三)坚持因险设防、重点突破
根据森林草原资源条件、保护对象重要性,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自然规律、可控程度、防控基础,与国家的分区施策相衔接,合理划分建设区域,突出防火重点治理区域建设,重点考虑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建设
以林长制为载体,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实行治理措施、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等属地化管理,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和经营主体三方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在保护生态系统、不破坏自然景观前提下,综合防火区域的地形、气候、可燃物、各类火源和经济水平、防火基础设施能力现状等因素,分级分步组织实施,积极有序全面推进。
(五)坚持科技引领、标本兼治
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开发、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防灭火设备和技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预警、通信指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含量。坚持标本兼治,落实责任制度,全面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科学防火,强化依法治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2008年修订);《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2008年修订);《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2015年修订);《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辽宁省森林防火二期规划(2016—2025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21〕64号)。
四、建设范围与期限
建设范围:葫芦岛市
建设期限:2022年至2025年
五、规划目标
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学防火和区域联防等机制。以现代高新科技为依托,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及装备,全面提高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实现人力灭火与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与以水灭火、传统防火与科学防火三个结合。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防火现代化装备及设施建设,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营房及附属设施,提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装备标准化及现代化建设,重点区域县级行政单位专业防扑火队伍配备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健全全市森林草原火险分级预警模式,提高预警时效和精度。完善无人机巡航、视频监控、瞭望塔、地面巡护相结合的立体式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科技化应用水平,重点区域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最短时间报警,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早期处置,同步获取火场周边地形、气候、重要设施、居民点、减灾能力、风险隐患、兵力部署等信息,为火灾扑救提供辅助决策信息,切实提高火情早期发现和处置效能。
(二)推进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及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发挥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逐步形成工程隔离、自然隔离和生物隔离带相衔接的林火阻隔系统,形成有效闭合圈,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概率。
(三)完善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
在重点区域逐步推进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取水点、蓄水池等水源设施布局,构建完善的以水灭火体系,推动灭火手段由“风力灭火为主”向“风水结合”转变,提高扑火效率。
(四)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专业化建设
全面推进防扑火队伍专业化,组建布局均衡合理的专业防扑火队伍,强化专业队伍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专业队伍标准化、防扑火队员专业化,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控的防控体系,提高快速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系统建设
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系统建设,完善宣传设施,创新宣传机制,丰富宣传手段,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六、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区划定
(一)分区依据及标准
根据国家、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草原火险区级别、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情况及发生概率,将全市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7个地区(6个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划分为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和森林、草原火灾一般风险区。
1.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该区域为I级火险等级县级行政单位以及有林地面积为3万公顷以上且单位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不小于 50 公顷的县级行政单位,或有林地面积为1万公顷以上且年均火灾发生次数不低于3次的Ⅱ级火险等级县级行政单位;生态脆弱地区,有林地面积为不小于1万公顷的Ⅱ级火险等级县级行政单位。区位敏感性高且与以上区域相对集中连片的县级行政单位,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和省直属县级以上林业单位划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该区域还统筹了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为极高火险区和高火险区的市县。
2.森林、草原火灾一般风险区。该区域为有林地面积低于1万公顷的县级行政单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次数少,火灾危险程度低,森林草原资源分布较少且分散,人为活动较为频繁,存在当地群众焚烧秸秆和旅游、野炊、燎荒等人为因素,需强化火险管控力度。
(二)分区结果
国家和省分区结果。根据上述分区依据和标准,全市森林、草原高风险区包括,国家级森林火灾高风险区1个:建昌县;国家级草原火灾极高风险区1个:建昌县;国家级草原火灾高风险区2个:连山区、绥中县;省级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3个:建昌县、绥中县、连山区。
市级分区结果。按照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分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灾危害程度、现有扑火能力情况,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县级行政单位)为建昌县、绥中县、连山区、兴城市、南票区, 森林、草原火灾一般风险区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有林场、3A级以上风景林区及林区边缘300米以内范围,军事设施、油库、燃气库、化学品库等重要危险源,居民区、厂矿企业、公墓周边和不足200米以内的连片林区及林区边缘300米以内范围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
规划期内,森林和草原高火险区可依据县级行政单位林草资源和火灾发生状况的变化以及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等级的修订及时调整。
七、分区治理措施
在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通信和信息指挥、队伍常规装备配备的基础上,根据各区特点,提出针对性治理思路。
(一)高风险区
实行综合治理,全面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森林火险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注重提升控制和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重点考虑防火宣传、火场应急通信、林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通道、防扑火队伍装备能力和防火物资储备建设;扎实做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治理、联防联控等工作,加强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购置与其地形条件相适应的消防水车、水泵等设备,并根据气候、水文条件建设改造以水灭火设施;加强扑火队伍自身训练和装备配备,强化重点保护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力度,加强防火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力度,加强部门间防火协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一般风险区
实行综合治理,加强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加强防火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力度,扎实做好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治理、联防联控等工作,因地制宜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早期扑救能力,加强半专业队伍和应急扑火队伍建设及装备建设,加强部门间防火协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 重点建设任务及项目
围绕“打基础、抓源头、防大灾”,着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建设内容包括: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宣教系统建设和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一、重点建设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逐步构建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的综合监控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依托国家和省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林火监测能力,提高林火监测覆盖面积。研究探索以5G为支撑的森林草原防火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结合防火码、北斗巡护终端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模式,及时发现、定位、上报火灾情况,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1.火险预警调度系统。在全市现有森林草原火险预警调度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开发基于多源信息融合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模型及配套系统软件,建成葫芦岛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调度系统。
规划期内,新建市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调度平台1套、县级分控端4套,保护区巡护监测系统1套,有效提升森林草原火情预警调度能力。
2.火险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国家和省综合治理项目,采用先进的红外探测技术、高清可见光视频技术、智能烟火识别技术,在森林草原资源分布集中、人员流动性大、火源控制难度大、森林草原火灾高火险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森林草原火情24小时不间断探测和自动报警,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规划期内,新建视频监控系统24套、检查站(卡口)监控系统86套。
3.瞭望塔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瞭望塔的瞭望监测功能,完善大面积林牧区瞭望监测网络,在适宜人工瞭望监测的大面积林牧区新建瞭望塔,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
规划期内,新建瞭望塔20座,并配备必要的瞭望监测设备。
4.无人机技术应用。推进无人机在火场和航空巡护中的应用,实现对火情自动扫描、自动发现、自动报警、自动定位,排查山林异常热点,并以高空视角形成立体式巡视覆盖,实现自动化、高精度、高覆盖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无人机可从空中观测火线长度、蔓延方向等,便于指挥机构做出精准判断,辅助工作人员实施安全、高效扑救,实现火场视频图像等信息的实时传输,确保火场情况实时上报,为科学有效的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规划期内,新购置无人机31架。
5.物联网监测设施建设。智能物联监测系统是一种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嵌入式森林草原火情实时监测系统,该系统可实时监测森林草原特定区域环境信息,能够及时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用前沿的物联化科技手段发展技防装备,可以更好地补充火灾人防功能,及时探测火情,做好火灾发生前的预防工作,实现在火灾初期发现并报警,降低火灾带来的危害。
规划期内,新建物联网监测设施6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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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森林草原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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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险预警调度系统:新建市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调度平台1套、县级分控端4套;保护区巡护监测系统1套。 2.火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新建视频监控系统24套、检查站(卡口)监控86套。 3.瞭望塔建设:新建防火瞭望塔20座。 4.无人机技术应用:新购置无人机31架。 5.物联网监测设施建设:新建物联网监测设施60套。 |
(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林火阻隔系统是防止火灾蔓延,控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治本措施,是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的基础工程。包括河流、沟壑、水湿地等自然阻隔带,各类道路、生土带、防火沟(线)等工程阻隔带,以及利用难燃植物构建的生物阻隔带。
针对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林火阻隔系统。重点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价值高、重要保护目标等部位以及山脚田边地带,推动构建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为一体的林火阻隔系统。
规划期内,新建林火阻隔系统96公里(与防火应急道路统筹建设),改造维护林火阻隔系统8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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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林火阻隔系统重点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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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林火阻隔系统96公里(建昌县40公里、兴城市20公里、连山区18公里、南票区10公里、龙港区8公里)。 2.改造维护林火阻隔系统85公里(绥中县55公里、连山区12公里、南票区10公里、龙港区6公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公里)。 |
(三)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防火应急通道是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防火日常巡护、队伍通行、物资运送及阻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重要保障,更是在危急时刻人员撤离逃生的紧急通道和备用捷径。
针对林草区防火应急道路密度低、建设滞后、通行能力差等问题,重点考虑连片油松林等常绿针叶林治理区及重点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的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按照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建设、改造和维护现有破损路、断头路、废弃路,通过打通林草区内部断头路,升级改造简易路段,与林草区现有外部道路构建布局较为合理,结构较为完整的林草区防火应急道路网络。
规划期内,新建防火应急道路73公里,改造维护防火应急道路14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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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重点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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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市范围内新建防火应急道路73公里(建昌县20公里、兴城市18公里、连山区15公里、南票区15公里、龙港区5公里)。 2.改造维护防火应急道路145公里(建昌县45公里、绥中县35公里、兴城市32公里、连山区10公里、南票区10公里、龙港区10公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3公里)。 |
(四)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
以水灭火具有拦截火头高效、扑灭明火迅速、清理火场彻底等特点,是森林草原灭火手段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市以水灭火水源主要依靠天然取水点和人工蓄水池。针对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区、散坟集中区、针叶林集中分布区等防火重点区域,充分利用林区及周边自然水源,依托现有道路和规划的林区道路,同时结合当地造林需求,开展以水灭火体系建设。
取水点指林地内或林缘周边天然形成或人工修复的,地势相对开阔,供飞机、消防水车、消防水泵等取水的天然水源点,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蓄水池指林地内或林缘周边,在森林草原消防车辆无法进入的林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因地因势人工修建的移动或固定的储水设施,能够充分利用自然水资源,收集、储存雨水,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可以就近取水。同时,在森林草原火险高风险区中具备开展以水灭火条件的地方,配备专业以水灭火设备,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消防水车、接力水泵系统、移动水池、高压细水雾灭火机、脉冲水枪等,提升专业队伍以水灭火能力。
规划期内,新建蓄水池16座、改造蓄水池14座,新建取水点2处、改造取水点23处;新购置森林草原消防水车10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00台、高压灭火水泵30台、灭火水带18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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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以水灭火设施设备重点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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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市范围内新建蓄水池16座(建昌县3座、兴城市8座、连山区2座、南票区2座、龙港区1座),改造蓄水池14座(建昌县12座、兴城市2座)。 2.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取水点2处(南票区2个),改造取水点23处(建昌县3个、绥中县18个、兴城市2个)。 3.新购置森林草原消防水车10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00台,高压灭火水泵30台,灭火水带180根。 |
(五)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火情早期处理能力。狠抓应急能力和装备建设,加强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现代化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水平,提升队伍防扑火能力,促进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加强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指导县、乡两级政府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规模的专兼职防扑火队伍,配齐扑火装备,提升队伍装备水平。加强重点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巡护和火情早期处理装备以及北斗终端通信设备,提高护林员装备建设水平。
规划期内,新建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3支,完善现有专业、半专业队伍机具装备能力水平,补充各类扑火机具设备。购置巡护摩托车80台、机具运输车6台、运兵车10台、风力灭火机100台、割灌机100台、防护服500套、大衣500件、驻防帐篷500座、卡口帐篷500顶、北斗智能终端10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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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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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专业森林草原扑火队伍3支(建昌县1支、兴城市1支,连山区1支)。 2.购置巡护摩托车80台、机具运输车6台、运兵车10台、风力灭火机100台、割灌机100台、防护服500套、大衣500件、驻防帐篷500座、卡口帐篷500顶、北斗智能终端1000台。 |
(六)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系统建设
森林草原火灾不仅受气候、地理、林相等自然因素影响,更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据统计,我市95%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尤为重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方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广度,深化宣传实效,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切实发挥预防火灾、消除隐患的作用。
1.建立全方位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长效机制,形成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支持公益组织、志愿者、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与监督,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教格局。
2.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森林草原防火科普知识、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培训,注重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强化防火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补充。将悬挂防火旗帜标语、张贴防火海报、发放防火手册、设立防火碑牌、播放防火常识、流动宣传车和乡村大喇叭等常态化措施与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
4.改善宣传教育设施设备条件。鼓励支持林草区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增设防火宣传牌、宣传碑、宣传窗、宣传栏和防火检查站,增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
规划期内,增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50个,增加宣传牌428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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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系统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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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50个。 2.增加宣传牌428块(建昌县200块、绥中县70块、兴城市90块、连山区30块、南票区15块、龙港区18块、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5块)。 |
(七)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结合现有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合理布局物资储备库,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能力,能够对重特大火灾扑救实施及时、有力的增援。
规划期内,新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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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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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4个(建昌县1个、绥中县1个、兴城市1个、连山区1个)。 |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昌县、绥中县、连山区和兴城市,主要包括预防能力和扑救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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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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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能力建设:修建瞭望监测塔设施20套、视频监控塔设施18套、草原防火市级调度中心1套、县(市)区调度分控端4套、固定翼无人巡查设施6套、多旋翼无人巡查设施25套、物联网监测设备60套、检查站设施50套、应用系统1套。 2.扑救能力建设:采购北斗智能终端1000台、巡护专用摩托车80辆、防火专用机具运输车6辆、专用消防水车10台、防火专用运兵车10辆、专用风力灭火机100台、专用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00台、专用高压灭火水泵30台、高压灭火水带180根、防火专用割灌机100台、防火专用防护服500套、迷彩大衣500套、草原巡护专用驻防帐篷500座、草原巡护专用卡口帐篷500顶等。 |
(二)辽宁白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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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辽宁白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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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 6 套;保护区主要进山路口和重要路线定点卡口监控 36 套,保护区巡护监测系统1套。 |
第五章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防火责任机制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把建设“市县乡村+护林(草)员”网格化管理作为责任落实的工作重点,强化“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建立健全队伍能力建设机制
(一)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
按照“形式多样化、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常态化、用兵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建立以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为主、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为辅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组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规范专业、半专业力量的训练内容、组训方式、考核标准。完善管理和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队员享受特殊工种和人身意外安全保险等待遇。
(二)加强管护队伍建设
创新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机制,完善护林(草)员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明确管护区域,落实管护责任,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对护林(草)员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护林(草)员在森林草原防火中的作用,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鼓励扶持森林草原防火志愿者组织,利用户外登山人员、社会公益组织等群体,积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监督工作。
(三)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从科学扑救入手,建立林草系统森林草原防火专家库,分区域、分领域吸纳森林草原防火理论综合、专业技能、实战经验方面专家,为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探索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建立岗位培训体系,配备与当地森林草原防火任务和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承担的职责,森林草原防火投入以地方为主,逐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推进森林草原火灾保险政策,扩大森林草原保险范围,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引导保险公司主动参与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实现“双赢”和良性循环。拓宽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渠道,鼓励林区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将门票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该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鼓励森林、林木、林地经营主体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防火设施设备的建设;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资金、捐赠物资和服务支持。
四、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有序推进瞭望监测、火险预警、森林草原防灭火通信系统、以防火应急道路为主的林火阻隔系统、宣教系统、队伍能力、以水灭火基础能力、依法治火能力等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逐步理顺森林草原防火管理指挥体制,积极推进运行机制由防救分治向防中有救、救中有防转变,工作重心由重救轻防向关口前移、源头管控转变,治理方式由简单粗放向科技引领、依法严管转变,防控手段由传统模式向信息主导、多维并举转变,扑救行动由人力为主向空地一体、立体作战转变。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建设任务
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入大,任务繁重,各地区要以林长制为载体,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草原防火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统筹发展与安全、改善林牧区民生、促进林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来抓。各地区要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做到同步部署、实施、考核,推动实施规划重点工程。
二、加强制度保障,依法实施规划项目
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做到依法治火、科学防火,构建完备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责任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各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地区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投资,组织专家评审,严把项目审批关。项目建设和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施工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把工程管理质量关。对项目建设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进行严格控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本级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研究落实本地区建设项目和内容,保证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三、加强资金保障,拓展建设资金渠道
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明确市本级和各地区事权。市本级投资由市财政承担,各地区、单位建设资金主要由负责地区、单位承担。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和队员后续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资金、捐赠物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建设。全市各级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日常运行维护资金。
四、加强技术保障,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推动人才机制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完备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训练,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研究防火高新技术,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探索新型机具、装备的适用性、实用性,适度超前部署网络及智能化感知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灭火机具,不断提升防火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水平。
附件:1.葫芦岛市森林资源基本情况统计表
2.葫芦岛市森林火灾情况统计表(2018—2021年)
3.葫芦岛市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建设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