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葫芦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葫芦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前 言
本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工作部署,依据《辽宁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系统阐明“十四五”时期葫芦岛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是“十四五”时期葫芦岛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推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节 “十三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建设成效
在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取得重要成效,有效发挥了“三农”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8万亩以上,正常年景粮食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圆满完成“两个不低于”任务。大力发展“两水一特”产业,2020年末全市设施农业发展到21万亩,水果面积122万亩,畜禽规模养殖场526家,水产养殖面积91.8万亩,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67.8万吨、218万吨、112万吨、42万吨和47.5万吨,“菜篮子”产品供给有效保障。我市水果和水产品产量居全省前列,生猪产能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恢复至2017年末存栏量90%水平以上,正业花生连续多年出口量全国领先、东北第一,工厂化多宝鱼特色养殖年产量4万吨,占全国70%、世界55%,南票区和兴城市菊花、绥中县蓝莓、建昌县香菇等特色产品成功打入日韩、京沪、江浙等国内外高端市场。
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我市获批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4个,除大连市单列外数量居全省第1位,纳入辽宁小粒花生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单位。依托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建有多个果业科研示范基地,我市成为东北华北地区较大的设施蔬菜种苗生产基地,成功引入并推进实施大伟嘉、大北农生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6.8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5.9万亩,发展绿色食品面积80万亩。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7家,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2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8个、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乡镇2个。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村美丽、千村整洁”专项行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9.8%、87.5%、89.3%和80%。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18.1%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72%,森林覆盖率达到36.4%,落实禁牧草原500.6万亩,具备条件的乡镇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全市建设美丽示范村108个。
农村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基本实现应颁尽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农垦土地确权、农场办社会职能两项三年改革任务,兴城市被评为国家确权颁证先进地区,绥中县被确定为部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率先在全省制定《产业扶贫项目申报指南》,产业扶贫项目带动逐步由全覆盖向全叠加转变。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765个,实现1066个行政村全部有集体收入。圆满完成全市17.12万名贫困人口脱贫、203个贫困村全部销号、建昌县脱贫摘帽攻坚任务。2020年末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862元,同比增长8.3%,比2015年增长45.2%。
第二节 “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机遇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葫芦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在世界经济体中地位进一步提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变,“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难得机遇。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构建全省“一圈一带两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决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互联网+农业”、数字乡村等新业态加快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动力。葫芦岛依托处于东北、华北两大经济圈重要节点和辽宁沿海经济带西端起点的区位优势,以及多年发展在资源产业等方面形成的强劲势能,努力建设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战略目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需求。
一方面,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内经济新常态与“四化”同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葫芦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还存在农业基础不够稳固,乡村振兴、农村集体资产等重点领域发展改革任务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还有短板弱项,防止规模性返贫和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较重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葫芦岛将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重要机遇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篇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融入和服务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和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局面,为新时代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制度和工作体系,强化“四个优先”政策供给,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粮保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稳定提升粮食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产能,防范和化解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各种风险,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高质高效。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效益。
坚持协同融合发展,改革创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支撑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快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提升种业、农业数字化等现代化水平,推动“四化同步”、产业融合和农业对外合作,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和新活力。
坚持系统思维观念,宜居宜业。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一起抓,整体谋划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美丽宜居、文明和谐乡村,全面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富裕富足。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和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为全面建设农业强市打下坚实基础。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在全省位次前移。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正常年景粮食产量达到68.5万吨以上,水果产量稳定在160万吨,设施蔬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140万吨、62万吨和54万吨,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5万亩。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建设和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风文明程度较大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10个。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三农”经济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
葫芦岛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指标 属性 |
2020年 基准值 |
2025年 目标值 |
目标制定依据 |
责任单位 |
1 |
农业高质高效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 |
约束性 |
67.8 |
≥68.5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粮食播种面积 |
万亩 |
约束性 |
228.1 |
≥224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3 |
肉类总产量 |
万吨 |
预期性 |
34.17 |
44.87 |
换算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4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 |
预期性 |
1.3:1 |
2.3:1 |
换算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5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约束性 |
161.5 |
211.5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6 |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预期性 |
79.51 |
≥85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预期性 |
65 |
>67 |
省定指标 |
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 |
|
8 |
森林覆盖率 |
% |
预期性 |
36.4 |
36.5 |
省既定指标 |
市自然资源局 |
|
9 |
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 |
% |
预期性 |
0.682 |
0.6827 |
省定指标 |
市水利局 |
|
1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约束性 |
>75 |
>80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 |
预期性 |
≥98 |
≥98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
12 |
农村宜居宜业 |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 |
% |
预期性 |
100 |
100 |
省定指标 |
市交通运输局 |
13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预期性 |
72.72 |
88 |
省定指标 |
市水利局 |
|
14 |
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占比 |
% |
预期性 |
100 |
100 |
省定指标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15 |
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 |
预期性 |
— |
50 |
省定指标 |
市卫生健康委 |
|
16 |
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 |
预期性 |
65 |
66.5 |
省定指标 |
市教育局 |
|
17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预期性 |
— |
60 |
省定指标 |
市民政局 |
|
18 |
农民富裕富足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预期性 |
14862 |
与经济 增长同步 |
省既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
19 |
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
% |
预期性 |
77.4 |
100 |
省定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 市乡村振兴局 |
|
20 |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乡镇)占比 |
% |
预期性 |
42 |
72 |
省定指标 |
市委宣传部 |
|
21 |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 |
预期性 |
— |
15 |
省定指标 |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市教育局 |
第四节 产业布局
围绕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立足我市区域产业和特色产品优势,调优农业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设计,全面布局与重点突破相协调,以“种养渔加”综合发展为基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重点发展建设“两园”(花生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产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区”(兴城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昌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绥中县临港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四业”(渔业、果业、设施农业、畜牧业)、“五基地”(花生良种繁育基地、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果品生产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打造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第三章 重点任务与工程
第一节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始终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启动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健全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保障机制,稳面积、提产能、增质效,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任务,贯彻产粮大县、生产者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基层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实施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到202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8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六严禁、八不准”要求,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加强耕地治理和质量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到2025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236.8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统筹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护,开展全市已建成农田水利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状况调查,明确各县(市)区建设和管护工作重点。推进农田骨干工程体系完善,提高农田灌排骨干网络配套率和完好率。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已建系统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调整种植结构,做稳做优粮油产业。因地制宜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能力,以建昌县、南票区、连山区等地区为重点建设杂粮生产优势区;以绥中县大豆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大豆生产基地建设;以兴城市、绥中县为重点,带动全市稳定发展优质花生120万亩以上,重点建设小粒花生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省级花生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优质花生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农业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力示范推广专用玉米、高油酸花生、优质大豆、特色杂粮等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重点推广玉米膜下滴灌、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的要求,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绿色综合防控。增强农业防汛抗旱、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能力,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促进粮食生产高产高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葫芦岛银保监分局等)
专栏1 粮食安全保障重点工程 |
项目1 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程。支持绥中县建设辽宁省大豆产业集群,推动实施佐香园深加工三期项目,打造优质大豆生产基地。 项目2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2025年,计划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0万亩,其中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农田面积2万亩。 项目3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4 植保能力提升工程。完成省定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观测点、重大疫情阻截带监测点建设任务。 项目5 气象保障工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开展粮食安全及特色农产品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达到90%,四要素乡镇气象站覆盖率稳定在100%,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发设施行政村覆盖率稳定在100%。 |
第二节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压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任务,大力发展“两水一特”产业,打造生产、储备、流通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高效蔬菜(食用菌)产业。以设施蔬菜生产为重点,突出种植品质和质量安全,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新优品种示范,强化配套服务,大力推广节能型日光温室,推进蔬菜产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高效化。到2025年,全市每年计划新建设施农业5000亩,重点推进发展12个设施农业(蔬菜)优势产区,全市蔬菜总播种面积稳定在37万亩、总产量稳定在230万吨,打造省级设施蔬菜优势区、全国最大设施旱黄瓜产地。同时,以兴城玄宇公司食用菌研发中心、建昌养马甸子乡万亩香菇基地等为重点,延长菌种繁育、菌包工厂化生产、产品深加工、电商和冷链配送等链条,推动食用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2 设施蔬菜供给保障重点工程 |
项目1 设施农业(蔬菜)建设工程。每年计划新建面积0.5万亩,建设类别为温室和冷棚,到2025年全市新发展设施农业3.5万亩。 项目2 设施农业(蔬菜)优势产区建设工程。兴城市以高家岭乡为代表的温室青椒优势产区,以白塔乡为代表的温室平菇优势产区;绥中县以塔山屯镇、荒地镇为代表的温室茄子优势产区,以小庄子乡为代表的冷棚土豆优势产区,以宽帮镇、西平乡为代表的温室旱黄瓜优势产区;建昌县以养马甸子乡为代表的温室香菇优势产区;连山区以沙河营乡为代表的拱棚韭菜优势产区;南票区以金星镇、大兴乡为代表的温室黄瓜和温室番茄优势产区,以高桥镇为代表的温室蒜苗优势产区。 |
大力发展水果和林草业。以建设中国农业科学院环渤海湾研究院为依托,开展科技攻关、试验示范、品牌建设等全方位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通过改造老果园、发展全产业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全市水果面积稳定在120万亩,水果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在产业布局上,重点发展绥中县、兴城市、南票区、连山区的苹果、白梨、桃、葡萄等主栽品种鲜食水果生产基地,建设南票区大枣、建昌县核桃等干果生产基地,打造省级特色干坚果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和辽西名优水果产业带。发展壮大兴城宏发等水果深加工企业,支持绥中苹果分选出口加工项目建设,带动加工水果基地发展;以葫芦岛农垦集团、兴宫农副产品公司等企业冷链物流项目为龙头,带动鲜食水果基地发展,推进建设东北地区最大优质鲜食水果基地。同时,以绥中县、南票区、建昌县为重点,积极发展中药材、花卉、浆果等特色农产品和林下经济,并向优势产区集中。以葫芦岛市中草药产业联合促进会为技术支撑,建设道(剂)地药材基地,到2025年全市中草药面积达到3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专栏3 水果供给保障重点工程 |
项目1 特色果业提升工程。以改造升级、提质增效、集约经营为重点,建设优质高效栽培示范园50个,低效果园改造示范园50个。 项目2 果蔬交易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以绥中荣利、连山兴宫水果蔬菜中心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快推进绥中西甸子果蔬产品仓储保鲜项目建设,推动建昌绿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
稳健发展现代畜牧业。大力推广畜禽健康养殖,重点稳定生猪、肉鸡、蛋鸡产业,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家畜,因地制宜发展兔、狐、貉、鹿、蜜蜂等特色畜牧业,推动畜牧业向规模化、良种化、生态化、标准化和智能化转型,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提高生猪稳定供给保障能力,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养殖场数量总体稳定。积极推进实施“粮改饲”、种养结合等项目,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种植和加工利用,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到2025年全市畜禽饲养总量达到8500万头(只)。优化产业布局,重点以大伟嘉、大北农生猪产业项目为引领,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联结打造“百万头”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养殖;以建昌县、南票区、连山区为重点,着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家畜;以兴城市、绥中县“订单”肉鸡发展为引领,以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饲料有限公司等肉鸡屠宰企业为依托,辐射建昌县、连山区、南票区,稳固发展肉鸡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4 畜牧业发展重点工程 |
项目1 生猪产业发展工程。以辽宁伟嘉农牧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大北农农牧食品公司生猪产业项目为引领,大力推广“大型企业+现代育肥猪场(家庭农场)”模式,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到2025年,生猪养殖量350万头以上。 项目2 肉鸡产业发展工程。以兴城市、绥中县“订单”肉鸡发展为引领,以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饲料有限公司等肉鸡屠宰企业为依托,辐射建昌县、连山区、南票区,稳固发展肉鸡产业。到2025年,肉鸡养殖量7300万只以上,蛋鸡养殖量950万只以上。 项目3 肉牛产业发展工程。采用分散饲养母牛、集中育肥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肉牛产业。到2025年,肉牛饲养量30万头以上。 项目4 肉羊产业发展工程。发挥辽西多羔肉羊品种优势,加强肉羊生产、饲草饲料保障、加工销售和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到2025年,肉羊饲养量200万只以上。 项目5 优质饲料加工业发展工程和畜牧业深加工项目。重点推进葫芦岛九股河饲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无公害颗粒饲料改扩建工程和建昌福润食品有限公司深加工项目。 项目6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工程。到2025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达到700个。 |
大力发展海洋渔业经济,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制定海洋渔业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坚持海陆统筹,绿色发展、质量兴渔、依法治渔、提质升级,深度参与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全面贯彻以养为主,养殖、增殖、捕捞、加工、休闲渔业并举的方针,突出本地特色,积极推进渔业和渔区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健康水产增养殖业,促进一二三产有机融合,建设现代渔业发展体系,同时巩固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成果,加强智能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精良、产品优质、环境友好、渔民富裕、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葫芦岛市中心渔港和辽西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实现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建设,累计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6个,持续实施渔业增殖放流,每年增殖放流优质健康苗种6亿单位以上。充分利用我市浅海滩涂资源,开展扇贝、牡蛎等贝类浮筏养殖和菲律宾蛤仔、毛蚶等本地苗种扩繁、选育和底播增养殖,鼓励探索精品鱼类深水抗风浪网箱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等多元化发展。发挥渔业碳汇功能,发展碳汇渔业。到2025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54万吨。实施渔业品牌战略,进一步挖掘和提升葫芦岛刺参、兴城“多宝鱼”、葫芦岛螃蟹、葫芦岛对虾、冷水鱼类、观赏鱼类等水产品价值,培育全国、全省和区域优质特色品牌。鼓励发展新型营销业态,以兴城菊花女、绥中春贺食品、辽宁馨予、建昌格兰登堡等食品加工企业为示范引领推进食品预制化发展,打造具有葫芦岛特色口味的预制化食品单品。创建兴城市国家级数字渔业创新基地。发挥滨海旅游城市功能,壮大休闲渔业规模,延伸“朝阳产业”链条,以渔家乐、旅游山庄、渔港、大水面池塘等为依托,大力发展集观赏、垂钓、餐饮、旅游、猎鱼体验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推进养殖、捕捞、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科普教育等有机融合,推动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专栏5 渔业发展重点示范工程 |
项目1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工程。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到2025年,累计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6个。 项目2 增殖放流项目工程。持续实施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每年增殖放流优质健康苗种6亿单位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项目3 绿色养殖示范项目工程。充分利用我市浅海滩涂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养殖,通过底播毛蚶、菲律宾蛤仔等经济贝类苗种,每年增加养殖面积2.5万亩,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渔业资源修复。 项目4 沿海渔港升级改造与环渤海湾海产品集散市场建设项目工程。升级改造一级渔港3个,位于绥中县小庄子镇团山渔港、网户乡张见渔港、王宝镇申江渔港;升级改造二级渔港3个,位于绥中县万家镇止锚湾渔港、前所镇赵家渔港、高岭镇照山渔港,通过对渔港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海产品集散市场1个,位于兴城徐大堡镇,打造海陆融合对接、海产品冷链仓储、深加工、收购批多功能一体的辽西海产品交易中心市场,便利产品流通,助力乡村振兴。 项目5 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示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以打造兴城多宝鱼整体升级改造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海水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打造葫芦岛螃蟹、刺参、对虾品牌。 |
第三节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完善经营机制,不断提高农牧渔业发展水平。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科技企业和科技产业。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健全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专家+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培育工程,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民技术员领办创办“星创天地”、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星创天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三链融合”,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扶持创新型企业,推进品种培优,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重点支持葫芦岛市农业新品种科技开发公司、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公司、山东圣丰种业科技公司等种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强良种推广与基地建设,培育有影响力的农作物、畜禽和水产育繁推一体化骨干龙头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安全、优质高效新品种。做大做优花生、多宝鱼、贝类等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建设兴城花生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做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等工作。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提高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业装备产业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农业装备制造供给能力,鼓励发展高性能大马力智能拖拉机、高速智能精量播种机械、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械、高效低损谷物收获机械、秸秆收集及处置装备、捡拾打捆机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整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布局,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强农业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执行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标准,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业装备行业诚信自律和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推动现代农业数字化赋能。创新发展智慧农业,依托全省农业农村数据库、大数据平台和省级智慧农业中心体系等媒介,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船监管、种业、农机设施改造、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推动农业决策、管理、生产、服务等高效化智能化发展。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加快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营商局等)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打造和挖掘我市优势特色农业品牌。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支持品牌培育、宣传和推介,强化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树立葫芦岛品牌农产品市场信誉,到2025年,全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力争年均增长8%以上。推进品质提升,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执行农产品品质评价方法标准,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作用,带动农业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重点区域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探索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应用示范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检测、第三方检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专栏6 提质增效强农重点工程 |
项目1 种业提升工程。加强优势特色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利用,大力支持育种创新,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完备、机制健全的现代种业体系,做大做优花生、多宝鱼、贝类等种质资源,打造花生、玉米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兴城花生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项目2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工程。到2025年,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0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0人。 项目3 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工程。每年派驻一批科技特派团(组)和科技特派员,积极培育省级以上“星创天地”、示范基地。 项目4 创新型县(市)区及农业科技园区工程。重点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鼓励引导县(市)区制定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创新创业政策、推动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创业主体,集中打造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良好、环境生态优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典型和产业科技园区。 项目5 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土地确权、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方面农业基础资源大数据。创建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 项目6 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工程。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乡字号”“土字号”特色知名品牌、企业品牌培育,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与品牌农产品监管。到2025年,全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力争年均增长8%以上。 |
第四节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
坚持立农为农,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导向,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各类经营主体,围绕我市花生、杂粮、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逐步建成6个聚集度较高、成长性好、关联度大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群体,即以绥中县、兴城市、建昌县为主的水果加工产业群,以兴城市、绥中县为主的花生加工产业群,以绥中县、兴城市、南票区为主的蔬菜加工产业群,以绥中县、兴城市为主的海产品加工产业群,以绥中县、兴城市、建昌县为主的畜禽加工产业群,以建昌县、南票区、连山区为主的杂粮加工产业群。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鼓励发展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发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合理规划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等功能,推动农业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打造现代农业创新创业高地。重点推进兴城市、建昌县、绥中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亿元。结合南票区新城开发建设,谋划推动高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专栏7 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程 |
项目1 扩大龙头企业队伍工程。到2025年,力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过6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过40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2家。 项目2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程。到2025年,创建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项目3 创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程。到2025年,全市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力争达到4个。 项目4 壮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规模工程。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个,主营业务收入超3亿元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个,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亿元。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全市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引入龙头企业,健全产业链,积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新增长点。
以“特色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优先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打造兴城市花生、畜牧业、水产、食用菌,绥中县设施蔬菜、水果、蔬菜育苗,建昌县杂粮、中草药、核桃、榛子,连山区畜牧业、中草药、智蜂小镇,南票区设施蔬菜、葡萄、甘薯,龙港区都市观光农业等主导特色产业和新型业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到2025年,力争培育一批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各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以“乡村旅游+”集成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产品与城市居民休闲需求对接,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老等产业集成融合,创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推动农家乐、渔家乐特色民宿经济发展,发展田园种养、农产品加工、庭院休闲、特色餐饮等庭院经济,打造梨花、温泉、长城戍边等特色主题乡村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农业农村局)
以“冷链物流+”“农村电子商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建设,鼓励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民大户等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加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农商直供等新业态,形成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产品物流、终端营销的全产业链,实现产加销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建设一批标准高、服务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强化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建设农村创业导师队伍,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简化市场准入,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使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的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发展局等)
专栏8 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
项目1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以花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重点创建兴城花生“一核六区多基地两中心”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建设兴城市水产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项目2 产业示范村镇提升工程。新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积极培育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全市农业产业强镇达到5个。 项目3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以龙港区葫芦古镇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为重点,培育在全国、省内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休闲农业“打卡地”,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
第五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聚焦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服务提质、环境美好,建设宜居宜业新家园。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加强空间用途管制,按照全市主体功能定位,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相互协调、有机衔接,健全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县域一盘棋,开展村庄分类,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乡镇全部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支持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支持建设集农村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交通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突出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动形成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有效补充的供水格局,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00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左右。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两率一户”建设目标,从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网架结构、电网设备、智能化6个方面加快推进城乡用电水平均等化,到2025年,农村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以上,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提升至100%。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邮政快递、商贸、交通、供销等资源,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服务模式,探索推进乡村智慧物流发展。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低碳模式,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探索农业高效循环发展模式。强化农村金融支付终端建设,大力推广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投资建设服务网点,鼓励支持助农取款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等)
专栏9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
项目1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2300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示范路,优先支持通乡镇和建制村破损严重农村公路修复。加快推进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每年建设村内道路500公里。到2025年,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消除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项目2 “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农村快递、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等紧密结合,采取市场配置、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方式,打造贯通县、乡、村的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项目3 江河防洪提升工程。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开展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及以上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实施一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优先解决中小河流城镇、村屯河段防洪不达标问题。组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防洪安全。 项目4 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类、分区规划设计一批符合国家政策、运行管理健全的农村供水工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到2025年,新建或改造70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项目5 宽带乡村工程。扩大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提高偏远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质量。 项目6 农村电网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推广电能替代技术、推动特色用能建设、推介新型用电产品。 |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推进美丽宜居村、旅游村、城郊村、中心村户厕改造。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卫生厕所进院入户、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改厕难度较大的地区和乡村景区,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全程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提升粪污治理水平,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递次推进,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最大限度就地就农就近利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支持村级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可回收垃圾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等)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依法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序推进清洁能源,稳妥推进传统能源替代。推进农村集中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内畜禽散养和生产作业。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重点支持省级美丽宜居村的村庄绿化建设。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公共绿地建设,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按要求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农房建设图集推广应用。到2025年,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310个。(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等)
专栏10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
项目1 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工程。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控,全面提高农村户厕建设质量,新建或改建农村户厕全部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新建厕所入室。 项目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充分发挥治污效能。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性治理措施,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 项目3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程。统筹优化本地处置设施布局,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安排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垃圾分类模式。 项目4 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推进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体系建设,强化湿地、公益林地等生态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开展村内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创建一批绿色村庄。 |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数字建设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构建覆盖乡村、高速畅通、服务便捷的基础通信网络,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除海岛外的行政村全部实现20M以上宽带接入服务。到2025年,乡村4G深化普及,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80%。拓展农村信息化服务领域,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深化平安乡村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强化乡村智慧教育、在线培训,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和网络巡查监督,开展国家宗教政策网络宣传普及。到2025年,农村党务数字化应用率达到90%,村务、财务公开数字化应用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营商局等)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集中办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势专业,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改善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加快乡村卫生人才培养,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能力建设,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妇联等)
扩大农村消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户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引导和鼓励农民主动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赋予农民自主处理经济活动权利。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农村消费促进行动,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培育农村消费新增长点。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专栏11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重点工程 |
项目1 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县域内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集团化、一体化办学,区域间合作办学、对口帮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到2022年,实现市内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全覆盖,到2025年帮扶成效显著提升。 项目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设备提档升级,基层卫生信息化应用实现全域覆盖。 项目3 “互联网+辽宁民政服务”(金民工程)。借助“互联网+辽宁民政服务”一体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实现全市民政服务互联互通。 项目4 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每个县(市)建设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特困供养设施。 |
第六节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全域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养殖业兽药使用减量化。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建设监管平台,开展“靶向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反光膜)回收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编制市级和养殖大县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依法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格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水资源认证与取水许可,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健全草原森林河流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加强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推进草原防灾减灾等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专栏12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
项目1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以绿色生产行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创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项目2 国土绿化工程。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造封飞并举,加快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 项目3 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草原资源与生态评价制度和草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 项目4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节水改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和自我修复能力。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6.5%。 |
第七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施基层党组织“百村示范”工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等)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深入落实《中共葫芦岛市委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葫委发〔2022〕3号),全市以乡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为主体实施农村无职党员“百分制考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村“两委”班子千分制考核、村干部日常工作百分比积分管理、干部名片进万家、村风社风文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六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积分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区)风气文明和谐健康发展。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构建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监察委员会、民政、公安、财政、农业、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指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农村社区警务模式,完善农村社区新型警务机制。以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一员多能”为目标,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农村社会治安隐患。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等分类培育计划。支持涉农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做好农村各类高素质人才示范培训与轮训。健全和完善县乡科学技术推广普及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和新媒体渠道,传播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与生产实用技能。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库,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等为重点分类开展认定管理,加强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农民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诚信葫芦岛建设,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农村征信系统,强化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尊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树立殡葬新风尚。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大力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
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用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建立完善镇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好农村古迹遗址保护等工作。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持续打造乡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推动实施农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到2025年,创建一批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强化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管用,实现乡村文化广场全覆盖。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平台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贯彻实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科技文化资源直通农村、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乐观向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到2025年,全市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专栏13 乡村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
项目1 “十个一”创建工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制定一套村规民约、改掉一些陈规陋习、打造一面文化墙、建立一所道德讲堂、挖掘一段村史轶事、开展一项特色文化活动、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文明监督岗、修建一条示范村路、推出一批乡民典型。 项目2 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一审两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 项目3 平安乡村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地区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2025年全面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平安村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 项目4 “新乡贤”拓展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贤”引领、规范、约束作用,拓展“乡贤”范围和队伍,建立“乡贤”理事会,积极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乡创业人员等加入乡贤队伍。80%以上的村由各级干部、社会贤达及志愿者组建教师队伍,开设村民道德夜校(讲堂),每年开展教学活动。 |
第八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按“三年巩固、两年提升、逐步衔接”要求,分类优化调整政策,有序做好扶贫资金使用逐步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完善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定期开展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和实地摸排,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支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残联等)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推动构建资产清晰、产权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规范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严格规范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时盘活长期闲置、效益差的扶贫资产,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继续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带动增收作用明显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每个脱贫县发展1—2个具有地域特色突出产业。促进农产品产地加工等各类农业产业项目向脱贫地区倾斜,鼓励投资主体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引导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充分用好各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增强村集体经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优先支持其外出务工、稳岗就业,扩大就业帮扶覆盖范围。拓展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脱贫地区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保持现有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按规定优先安置脱贫人口中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推进“五小产业”“庭院经济”规模化标准化,稳定提高脱贫人口收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等)
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硬化路全覆盖。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提升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和省级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级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超出部分年底由省级统筹安排,完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建设。对建昌、南票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按规定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能力。建立跟踪监测机制,按要求开展定期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等,建昌县政府、南票区政府)
第九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改革引领,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更多向乡村集聚,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以县(市)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市县两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打造省市县三级示范社。执行省级示范社信誉评价体系,按规定对符合标准的合作社给予配套金融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鼓励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依托辽宁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严格落实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经营。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摸清宅基地底数,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科学布局。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全程监管,探索建立村集体内部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引导村民盘活闲置宅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农村空闲宅基地比例有效下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力争到2024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盘活集体资源资产,鼓励各地因村制宜探索生态农业型、文旅产业型等模式,培植优势特色乡村产业,提高村集体资产综合价值。对有资源优势的,根据资源特点发展资源经济;对没有资源优势的,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基本消除收入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统筹推进农业其他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以及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继续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到2025年,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家庭林场,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深化农垦改革,发挥农垦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制度优、管理精、效益好的农垦企业集团率先做大做强,推动垦区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优势农产品外销,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出口份额,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农业产业,开拓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日本、韩国、欧盟、东盟、中东等国内国际市场。到2025年,优质出口农产品供给能力、国际市场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推进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拓展重点投资合作区域,提高中高端市场份额,促进投资与贸易一体化发展,推动对外农业投资合作由农业资源利用向市场、品牌、技术及管理等多元化合作转化。加大先进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引进,重点在粮油、果蔬、畜禽和水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强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强化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打造区域合作平台。加强联合开发、引进应用、成果集聚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作物高效育种、智能农业装备、土壤治理、病虫害防治等各领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专栏14 农村改革创新重点工程 |
项目1 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行动。到2025年,建成一批为农服务中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稳步提升。 项目2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连创”。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规划落实机制,调动各方面资源要素,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加强各级党委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确保顺利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上重要日程、作为共同行动,对照规划建设目标,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和乡村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配套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和统筹协调,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合理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用好用足各类财政政策,积极做好项目审批,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抓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完善土地政策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按国家相关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
落实人才供给保障。落实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求,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健全人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用电、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的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干事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等)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扩大涉农贷款抵押物范围,加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探索“保险+期权”“保险+期货+银行”等业务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落实保费补贴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葫芦岛银保监分局等)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调研的首诊首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强化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平台建设,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全程通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等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农业农村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保障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第四节 健全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配套体系。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在谋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时,认真贯彻落实市级规划的总体部署,编制或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按照既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要求,落实好约束性指标。(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审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整事项、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等工作。创新督促、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规划推进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扶持重点,打造特色,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稳扎稳打,时间服从质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实施情况,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相关内容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质量和效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