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葫政办发〔2024〕21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有关要求,编制《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

改革委

2

葫芦岛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3

葫芦岛市推进高品质文体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12-16 来源: 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 刘芳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