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葫政办发〔2025〕12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的要求,编制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关于葫芦岛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2

关于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

时间: 2025-09-26 来源: 葫芦岛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 刘芳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