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市长
宁国军:主持市政府及市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
二、副市长
刘占元: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营商环境、财税、金融、应急管理、国资国企管理、信访稳定、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国防动员办、市人防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医保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葫芦岛军分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辽宁省统计局葫芦岛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葫芦岛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葫芦岛联络服务处等驻葫金融机构,各市属企业集团,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计生协会,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驻葫高校。
任大鹏: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柳晓东: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港口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葫芦岛海事局。
李伟航: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清洁能源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协助刘占元同志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联系徐大堡核电项目。
刘 辉:负责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残联,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各民主党派。
刘耀南: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协助刘占元同志分管信访工作。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解放军驻葫部队、武警部队、葫芦岛海警局。
袁 伶:负责龙港区委全面工作。
张祥波: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商务、外事、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防科工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
联系中国石油东北销售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石油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葫芦岛市烟草专卖局、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葫芦岛分公司、中国铁塔葫芦岛分公司,市侨联、市对外友协、市贸促会、市工商联,葫芦岛海关、葫芦岛边防检查站。
张 猛: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海洋与渔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供销社。
联系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市气象局、葫芦岛水文局。
三、副秘书长
孙 阳:协助张祥波同志分管军民融合工作,推进核产业发展。
李 东:代行市政府秘书长职责,代管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市长协调各位副市长工作。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刘占元、李伟航、刘耀南同志互补;任大鹏、柳晓东同志互补;张祥波、张猛同志互补;刘辉、袁伶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葫时,由刘占元同志负责协调。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