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葫芦岛市第十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葫芦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葫政办发〔2006〕89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第十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小组论证、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三个项目并向社会公示,得到公众认可。现批准“刘派唢呐”“葫芦岛祁家门五行通背拳”“明性寺庙会”为葫芦岛市第十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以节庆文化活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为契机,务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等传承活动,科学规划,有效促进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