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文件

葫政发〔2025〕2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委经济工作报告》和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委经济工作

报告》和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市委经济工作报告》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市委经济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和《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做好各项工作非常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完成目标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提升抓好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主动认领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逐项分析、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单位承担统筹协调职责,要主动谋划、积极组织,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工作大局,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严格把控工作质量,推动任务高质量完成。各地区是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资源、调配力量,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工作任务在本地区扎实推进。

  三、细化责任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进行再分解、再细化,进一步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多方努力仍推动困难的工作,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拖延误事。

  四、强化督考抓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严格督查考核,密切跟踪任务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进度明显滞后、完成质量不佳的任务挂牌督办、推动落实。要建立健全督考反馈机制,收集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方位落实、高质量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委经济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市委经济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市委经济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2025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力争实现6%。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牵头领导: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外贸进出口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大鹏、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在扩大内需、稳定增长上决战决胜

  (一)抓项目、扩投资

  8.抢先推进一批。继续实施项目“百日攻坚”,梳理220个新建项目,攻坚百天,力争160个以上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加快建设一批。谋划实施重点项目650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数量持续增加,抢抓进度、加快建设,实现投资量、实物量、工作量“三量齐升”。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招商引进一批。压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责任,聚焦产业链、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发展短板组织招商,全年新签约、新落地项目继续保持增长。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深度谋划一批。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借助上级支持灾后重建重大契机,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特别要对1300多个谋划储备项目,尽快做好对接、转化落地。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促消费、增活力

  11.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开展系列促销活动,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大宗消费,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生产性消费。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2.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扩大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做大规模、做出品牌。大力发展首发经济,支持开设首发中心、特色首店,吸引消费流量。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3.大力发展冰雪经济,推动冰雪旅游、运动、文化、装备等加快发展,让冰雪“冷资源”转化为经济“热动力”。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在三产协同、提质增效上决战决胜

  (三)稳住一产

  14.扛牢粮食安全首要担当,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因地制宜发展新型业态,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发展。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政策,增强“造血功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挺住二产

  15.防减量,最大限度争取锦西石化增加炼量。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连山区政府

  16.做增量,加快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投资增幅两位数以上。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创建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进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发力三产

  17.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科技研发等行业发展壮大。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8.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回收处置存量土地,合力有序开工新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在优化结构、建设集群上决战决胜

  19.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要聚焦“4﹢8”产业链,推动扬农、锦西石化“油头化身”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基础化工转型升级、精细化工集聚发展。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0.清洁能源产业集群,要统筹风光火核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徐大堡核电、兴城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谋划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1.有色冶金产业集群,要聚焦锌铅铜钼四条产业链,推动锌业股份、宏跃北铜改造升级,加快有色冶金产业园集聚发展,打造东北重要有色金属冶炼基地。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2.船舶机械产业集群,要依托一船一园,推进顺达机械、中船风电总装基地等满产超产,积极融入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3.泳装服饰产业集群,要聚焦发展全产业链,加快推进斯达威泳装生产车间、印染产业园建设,实现泳装产业“二次创业”。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政府

  24.海洋渔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要加快布局“3﹢10”海洋渔业和“7﹢7”农产品加工业,打造辽西海洋牧场核心片区和全省水产品加工聚集区,推进花生、大豆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牵头领导:任大鹏、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5.文旅康养产业集群,要深度开发“六大文旅综合区”,推进文体旅融合项目建设,策划精品旅游线路,实施“引客入葫”,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在科技创新、激发动能上决战决胜

  (六)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26.实施新质生产力培育行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4﹢X”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新材料、信息技术和核关联产业。特别要依托徐大堡核电、原子能研究院葫芦岛基地,大力发展集“料、堆、园、素、器、药”于一体的全链条核产业,打造国家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地。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27.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8.打造创新平台,梯度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40家、雏鹰瞪羚企业总数达到110家。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9.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开展柔性引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30.健全完善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体系,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路径。加快东戴河“带土移植”转化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力争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6亿元。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决战决胜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1.坚持把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第一评价,深化“综合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真正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问题。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推进深层次改革

  32.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三能机制”改革,推动市属国企良性发展。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3.深化园区综合配套改革,盘活存量闲置低效用地,持续推动园区“腾笼换鸟”。

  牵头领导:范炳吉、袁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4.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领导: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袁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推动高水平开放

  35.抓住“一带一区”双重战略,打通辽西大通道。谋划建设叶绥铁路等基础设施,推动绥中港区口岸扩大开放,全力开拓辽蒙欧新通道。推进京哈高速改扩建、凌绥高速建设,规划建设秦沈高速、秦沈高铁第二通道,构筑“两主两辅”对外运输核心通道。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6.向东对接日韩,南下抓住辽苏对口合作、辽粤合作契机,加强经贸合作交流。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在协调发展、补齐短板上决战决胜

  (十二)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37.因地制宜推进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差异化、特色化布局谋划县域产业链。推进县域产业园区整合提升、提档升级,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落地园区。推动城乡贯通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政府

  (十三)提升海洋经济质效

  38.坚持产业强海、科技兴海、开放活海、生态护海,大力发展海洋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石油化工、海上风电、水产深加工等产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39.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惠企政策系统集成、精准推送,深化“政企直通车”企业服务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尊重、关爱、包容企业家,真正当成自家人。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在绿色发展、守护生态上决战决胜

  (十五)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40.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空气质量和水质全面达标。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销号清零。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生态修复治理

  41.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做好沙化土地综合防治、矿山复绿等工作,加快生态修复。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42.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构建绿色供应链,提升产业含绿量。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在民生保障、增进福祉上决战决胜

  (十八)加强社会保障

  43.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稳定特殊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55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稳步提高各类社保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优化公共服务

  44.统筹区域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5.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6.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积极筹备省十五运,举办品牌赛事。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7.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8.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农村环境年年有变化。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抓好灾后重建

  49.坚持大治大建,加快推进172个恢复重建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0.巩固灾后重建成果,加大受灾群众帮扶力度,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1.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84个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建设,构建抵御“百年一遇”防洪体系。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在防范风险、安全稳定上决战决胜

  (二十一)狠抓安全生产

  52.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渔业船舶、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狠抓社会治理

  53.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领导: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狠抓风险防范

  54.严防金融、地方债务、财政、房地产等各领域风险隐患,做好“三保”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牵头领导: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编制“十五五”规划

  55.立足市情、站位全局,做好与国家、省规划衔接,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增优势、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提出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绘制好未来五年振兴发展蓝图。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2025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力争实现6%。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牵头领导: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大鹏、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继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一)拉动有效投资

  9.践行“项目为王”理念,落实“十五项重大工程”,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670个,增长10.7%;总投资2700亿元,增长5.7%。深化“百日攻坚”,统筹推进220个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160个以上项目完成攻坚任务。紧盯项目“三率”,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徐大堡核电、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船风电等项目投产,形成高质量项目良性循环。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坚持规范招商,强化“一把手”招商,围绕结构调整补短板抓招商,统筹产业链招商,注重专业招商,抓实驻点招商,全年新签约项目340个以上、新落地项目170个以上,进一步积蓄发展动能。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激发消费活力

  11.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组织冰雪消费季等活动360场次以上。提升消费层级,发展兴宫中街等六大特色街区,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壮大服务消费,建设适老化服务体验馆,鼓励疗养机构转型旅居康养,打造银发经济增长点。发展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培育首发中心、特色首店,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释放政策效能

  12.紧跟“国发21号文件”等政策导向,抢抓“两重”“两新”机遇,积极申报资金项目。用好用足一揽子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助企帮扶,加快冰雪经济、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保障民生。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刘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3.客观评估“十四五”成果,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推动叶绥铁路等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切实把政策红利转为发展动力。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统筹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四)推动工业平稳增长

  14.始终把工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强规上企业“一对一”帮扶,协调锦西石化增加排产指标,推动富利铜业、辽宁丽天等企业提升产能,巩固工业回升向好态势。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5.拓展增量项目,加快辽宁铷铯、维多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全年工业投资力争两位数增长。壮大特色产业,实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6.推动千亿级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向下游延伸,支持辽宁优创一期二阶段、先达七期等项目建设,加快20—2分离厂整体搬迁,促进绿色农药、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推进炼化一体化,丰富精细化工产业链,打造石化产业高地。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7.推动五百亿级有色冶金产业集群向精深拓展,引进锌(铅)、铜、钼深加工企业,推进有色冶金产业园锌基新材料、锌冶炼升级等项目,加快锌业股份电机能效提升等项目建设,打造新型有色冶金基地。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8.推动百亿级船舶机械产业集群向高新突破,加快海华多功能作业机器人等项目建设,推进中船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基地等项目,打造船舶和海工装备集聚地;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9.推动百亿级泳装产业集群向特色发力,引进补链延链项目,加快印染产业园、服装产业园建设,完善电商平台,促进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做大“中国泳装名城”。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政府

  (五)促进农业稳产增效

  20.扛牢粮食安全重任,严守耕地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量稳定在14亿斤。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深耕“两水一特”、推动“接二连三”,改扩建设施农业1万亩,实施粮改饲、肉牛增量提质项目,发展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加快兴城小粒花生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推动产业集聚,做大百亿级海洋渔业(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多宝鱼立体养殖等项目建设,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海洋渔业“3﹢10”体系,完善农产品深加工“7﹢7”格局,打造绿色农产品供应地。

  牵头领导:任大鹏、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23.落实“葫16条”,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优化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分管金融领域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分行、葫芦岛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5.健全流通网络,构建贯通城乡的电商与快递配送体系。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6.推进“两业”融合,壮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强制造业发展韧性。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7.深化文体旅融合,立足“北方黄金海岸、四季康养胜地”,壮大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集群,加强“文体旅﹢”多业联动,推进九门口创5A级景区、兴城古城改造、觉华岛保护开发等项目,加快隆东万豪五星级酒店、海螺湾文旅综合体建设,递进开展四季游系列活动,打造高品质文体旅目的地城市。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坚持创新驱动,着力积蓄发展动能

  (七)培育良好创新生态

  28.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对标重点产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国华能源联合创新中心建设,与中核集团、长春光机所葫芦岛研究院共建创新平台。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9.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强化企业主导作用,推动伊菲科技大功率模块基板等项目产业化,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超10%。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0.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坚持“引育用留”并重,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800人以上,夯实振兴发展关键支撑。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壮大创新发展动能

  31.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入融合。加快数字葫芦岛建设,推进传统产业数字赋能,接入工业互联网兴标壹二级节点企业750户以上。

  牵头领导:罗奎亮、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2.发展新兴产业,壮大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围绕风光核储一体化发展,加快中船风电、大唐风电等项目建设,打造省级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3.培育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材料、信息技术、核关联等产业,实施锦化研航空新材料、擎天化学硫代酯等项目,添补一批重点产业链。支持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深化核医疗、核装备等领域院地合作,推进“料堆素器药”全产业链招商,打造国家重要的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地。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4.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5.推动辽宁(东戴河)带土移植转化中心建设,完善高新区创业中心配套,依托葫芦岛科技大市场吸引更多要素集中集聚。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绥中县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6.深化碳基材料等领域合作与成果转化,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500户,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7.推进放权赋能改革,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范围,打造“微笑服务”名片。拓展“热线﹢”路径,畅通“12345﹢人民建议”渠道。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深化“双进双促”专项行动,推进“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38.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巩固国企优化重组成果。压实国企党委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全过程。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

  39.健全“一企一策”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推进市投资集团花岗岩开发、产业集团高端装备配套服务、工程咨询集团路网设计等项目,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

  40.深化央地合作,探索民企参与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41.积极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实现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推进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牵头领导: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3.推动环卫体制改革,探索城乡“一体化”运营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4.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实质性运行“管委会﹢公司”模式,更好发挥经济引擎作用。

  牵头领导:范炳吉、袁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区域协作,推动更高水平开放

  (十三)提升港口发展能级

  45.积极参与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推动葫芦岛港“一港四区”提质升级。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北港一期航道工程,加快柳条沟化工泊位升级等项目建设,增强港口综合服务能力。改善疏港路网,实施凌绥高速入港工程,推进叶柏寿至绥中港铁路前期工作,构建多层次港口集疏运体系。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龙港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6.推动口岸建设,谋划推进“北粮南运”通道项目,提升大宗货物仓储运输能力,加快临港工业、物流等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龙港区政府,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7.推动绥中港区口岸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口岸物流通关效率,打造辽西蒙东最便捷出海口。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绥中县政府

  (十四)稳步扩大对外开放

  48.打造辽西大通道,推进京哈高速改扩建、绥凌高速建设,规划秦沈高铁,推动秦沈高速第二通道开工,构筑“两主两辅”对外运输核心通道。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9.与省内沿海城市深化“五建五通”,与京津冀地区加强产业市场衔接,与辽西三市促进多领域合作,更好发挥“双重战略”效应。构建开放新格局,北接东北亚,加强项目和经贸合作;东出日韩,深化科技、文化交流;西拓辽蒙欧新通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RCEP成员国互联互通;南下抓住辽苏对口合作、辽粤合作契机,加强与南方经贸合作交流,支持常州来葫建设“双创”平台,实现互利共赢。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外贸外资企稳提质

  50.落实稳外贸政策,推动三大出口基地提质升级,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增加大宗商品进口。壮大外贸主体,推进外贸“破零”行动,鼓励重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发展数字贸易、文化贸易等新业态,积极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拓国际市场,发挥“黄金九条”效应,挖掘RCEP市场潜力,提高新兴市场份额,培育外贸新动能。落实外资服务员制度,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推动外资有效增长。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统筹区域协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十六)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51.聚焦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系列工程,完善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两岸污水管网,建设五里河、茨山河生态绿廊,让海绵城市更好服务百姓生活。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110个以上,改造供热、燃气老旧管网85公里以上。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深化城区“一体化”运维,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增强承载能力,优化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民之城。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2.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治理,常态化推进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进基本公共服务,维修改造农村公路300公里,争创省级美丽宜居村100个。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加强动态监测,强化重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精准综合施策,补齐全面振兴短板

  (十八)加快县域经济特色发展

  53.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域地区经济总量在全市占比保持50%以上。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政府

  54.建设农业强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建设大台山现代农业示范园,擦亮兴城多宝鱼、绥中苹果、建昌杂粮等知名品牌。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5.打造工业大县,推动泳装、水产品深加工、矿产深加工等传统产业,发展核关联、玄武岩纤维等新兴产业,承接京津冀产业和科技转移,融入“千百亿”产业集群建设。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6.发展商贸重镇,依托交通枢纽、物流节点和新城新市镇,改造升级商贸中心、农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构建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以点带面提升县域商业水平。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7.培育旅游名县,推动红色文化、长城文化、民俗文化融合,打造生态游、休闲游、研学游品牌,促进滨海运动、户外运动、冰雪运动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58.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加强政策供给,强化惠企政策推送,让企业更加可感可及。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9.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推广应用“政企直通车”。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0.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企开展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产业协作,鼓励科技型和“专精特新”民企发展。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1.强化法治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民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依法维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民营经济生力军作用。

  牵头领导:任大鹏、刘耀南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推动海洋经济提质增效

  62.聚焦海洋强市目标,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做好经略海洋的“蓝色”大文章。坚持向海图强,推进海洋牧场全产业体系建设,打造“蓝色粮仓”;壮大海工装备等海洋制造业,发展海洋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形成“大中小﹢上下游”的海洋产业链;发展滨海旅游,推动滨海度假、海洋运动、海洋康养融合发展,构建渔工贸游一体化新格局。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有关单位,沿海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3.加强陆海统筹,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推动沿海地区工业、商贸、物流及城市功能有机统一,实现港产城相互赋能。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4.推进人海和谐,健全开发保护机制,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沿海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九、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十一)稳步推进“双碳”双控

  65.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科学管控,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抓好能耗与碳排放双控。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6.推动产业升级,实施航锦化工改造等项目,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推进“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打造绿色工业园区。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7.节约利用资源,养成绿色低碳方式,积极营造良好风尚。

  牵头领导: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6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大气精细化管控,大力整治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9.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确保国控断面水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良好。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0.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1.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销号清零。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强生态治理修复

  72.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夯实“林长”增绿护绿管绿责任,持续推动沙化土地综合防治,全年造林绿化5万亩、修复草原2.7万亩。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3.实施白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建昌宫山咀水库水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建昌县政府

  74.复绿矿山2700亩,实现入库图斑全部“清零”。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增进人民福祉,持续改善民生质量

  (二十四)加强社会保障

  75.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青年就业支持体系,推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5万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社保体系,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6.健全救助体系,完善协调机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优化公共服务

  77.坚持学有所教、文有所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8.组织惠民演出活动,推进城乡体育工程,维修配建健身路径,全力筹备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9.坚持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实施医疗卫生强基行动,加快医疗健康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医共体,优化县级“五大中心”服务,完善农村院前急救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落实便民惠民医保政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让群众方便看病、看得起病。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0.坚持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完善生育促进政策,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清晰的养老与托育服务体系,让更多老人安享晚年、更多孩子幸福成长。

  牵头领导:刘辉、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灾后重建,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二十六)抓好恢复重建工作

  81.坚持专班化推进、项目化实施、清单化落实,确保今年入汛前,水利、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和水毁大棚、果园、畜禽圈舍基本修复,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服务全面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恢复到灾前水平。

  牵头领导:刘辉、柳晓东、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强受灾群众帮扶

  82.完善监测机制,及时化解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加强困难救助,保障基本生活,兜牢受灾群众生活底线。

  牵头领导:刘辉、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3.拓宽增收渠道,推动农业生产,落实扶持项目,鼓励务工就业,全力支持受灾群众重建美好家园。

  牵头领导:任大鹏、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八)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84.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改造小型避难场所500个。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5.落实预案措施,建立立体化应急通信系统和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灾害预警,做足应对准备,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坚持人民至上,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二十九)筑牢安全防线

  86.完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7.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牵头领导: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8.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攻坚行动,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领导:范炳吉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9.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实现高水平数据安全。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0.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强化社会治理

  91.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

  牵头领导: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2.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葫芦岛。

  牵头领导:刘耀南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一)加强风险防范

  93.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巩固葫芦岛银行改革成果,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持续推进清收挽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牵头领导: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葫芦岛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分行、葫芦岛银行、辽宁农商行驻葫芦岛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组等有关单位

  94.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5.完善风险化解机制,确保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牵头领导: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三十二)坚持绝对忠诚

  96.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记“国之大者”,坚守初心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坚持依法行政

  97.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四)坚持实干担当

  98.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扑下身子,拼抢争实。弘扬敢于斗争、一抓到底作风,严格奖惩,务求实效。弘扬统筹落实、高效快捷作风,以上率下、干在实处,奏响快干实干最强音。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五)坚持清正廉洁

  99.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用政府“勤俭务实”换取百姓“岁月静好”。

  牵头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重点民生实事(工程)

  100.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根据老年人改造意愿和实际需求,完成1255户家庭适老化改造。

  牵头领导:刘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1.实施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医疗保障全覆盖行动。扩大政府全额资助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范围,实现全市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群医疗保障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袁伶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2.实施“舒心就业”服务进基层行动。新建30家左右“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造百姓家门口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

  牵头领导:任大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3.实施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改造候车亭25座,更新增设城区及城乡公交站牌650座,切实改变老年人查询公交信息困难的情况,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牵头领导:柳晓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104.实施五里河、茨山河生态绿廊项目。对五里河、茨山河城区段进行海绵化改造,新建和维修河道水闸、堤防等设施,并针对健身步道、沿河照明等节点实施沿岸景观提升改造,让市民拥有更多休闲好去处。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连山区、龙港区政府

  105.实施“三河”两岸截污能力提升工程。对沿五里河、茨山河、连山河82.4公里截污干管实施系统化维修,提高建成区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降低生活污水溢流污染,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让沿河百姓生活更有品质。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连山区、龙港区政府

  106.实施城区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实施龙港区玉皇街道区域、龙港区教育园区区域、连山区渤海街道区域、连山区城区西北区域等4个道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雨水管网40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排水系统,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罗奎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连山区、龙港区政府

  107.实施托幼服务一体化工程。进一步挖掘和利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向下延伸,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开设托班90个以上,新建幼儿学位3000个以上,更好满足幼儿家庭送托需求。

  牵头领导:刘辉、袁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8.实施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项目。为卧床瘫痪、失能失智、精神异常和65岁以上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安装智能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器,强化物防和技防措施应用,提高火灾早期预警处置能力,针对性防范遏制住宅“小火亡人”火灾。

  牵头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9.实施市博物馆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市博物馆现用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市博物馆免费对市民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领导:刘辉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时间: 2025-02-05 来源: 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 刘芳 打印网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