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实施方案 开展清理取缔涉海“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涉海“三无”船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海上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政府办印发《葫芦岛市清理取缔涉海“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清理取缔范围、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六方面。
《方案》明确,清理取缔范围包括未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涉海“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安排部署、宣传教育、联合执法、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沿海县(市)区根据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清理取缔涉海“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坚持把舆论引导和法制教育贯穿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在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的同时,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线内线外呼应等措施,共同发力,重拳出击,集中时间和力量清理取缔涉海“三无”船舶。沿海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取缔工作验收和总结。要加强对清理取缔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立完善海洋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集中妥善处置,强化政策保障、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助力扫黑除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举报机制,实施有奖举报;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信息研判,做好应急处置等七方面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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