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5月30日,市政府办印发《葫芦岛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市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
《要点》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积极作用。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市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与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相关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信息,包括加快建设葫芦岛沿海经济带和葫芦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构建“4+7”产业体系;全市重大项目引进与建设;加快“数字葫芦岛、智造强市”建设等。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围绕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市营商局及时将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办理流程、工作进度等相关信息在葫芦岛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开,包括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工作情况,全面落实营商环境社会评价制度,持续打造“零证明”城市,强力推进十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此外,还提出要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要点》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水平。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准确持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进展情况等权威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及时权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协调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规范流调信息发布管理和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公开发布并传达至相关群体,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法定公开栏目中,有力有效公开国家、省和我市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便企利民信息。做好重点民生工程(实事)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省、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共20件重点民生工程(实事),在各自网站及时公开民生工程(实事)的任务分解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等。
《要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此外,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完善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和市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改造,做好与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加快推动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与管理;逐步完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同时,深化26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要点》强调,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经费保障,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坚持长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积极履职,认真梳理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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