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海上搜救预案》完成修订
本报讯 记者谢倪报道 为更好地衔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海上搜救应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日前,葫芦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葫芦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预案等完成《葫芦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后,向各海上搜救成员单位开展了两轮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各海上搜救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业务沟通、探讨后,对《葫芦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调整后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与会的5名专家一致同意《葫芦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通过。
修订根据我市目前实际情况,调整了我市机构改革后各搜救成员单位职责;增加了县级海上搜救中心的职责,明确了3个县级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增加了海上搜救专家组职责;增加了资金保障和人力保障等内容。
葫芦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新修订预案要求,切实履行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的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开展海上搜救应急工作,保障我市海上安全,不断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为我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更加稳定的海上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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