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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原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更加稳定就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市政府办日前印发《葫芦岛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

  《方案》提出,2022—2024年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500人,实现城乡残疾人培训2100人。残疾人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创业能力及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实施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要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要发挥助残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残联要加强与国资、民政、工商联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合作,为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帮助企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召开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会,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交流推广典型案例,鼓励企业广泛吸收残疾人就业。同时,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实施新就业形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扶持行动、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实施盲人就业拓展行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方案》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动员、实施督导评估六项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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