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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原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日前,市政府办印发《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包含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四部分,明确了18项具体工作内容,确定了22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

  《方案》明确,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包括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便民关爱服务机制、健全能力评估和统计调查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夯实服务队伍基础。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主要包括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拓展供给渠道。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主要包括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主要包括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价、营造良好氛围三项保障措施。对照《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我市实际,《葫芦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省20项清单基础上增加到22项。增加内容为:公办景区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人因年龄、身体、文化等原因缺乏起诉维权能力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老年人起诉,帮助老年人行使诉权,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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