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03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中升放和系留气球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局于2020年重新制定了《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对升放气球市场的管理,规范升放气球活动,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结合葫芦岛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有关升放气球管理的章节在《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予以细化和补充,并将多年来我市在升放气球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于贯彻实施,增强可作性,规范我市的升放气球活动,填补我市升放气球管理法制建设的空白,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制定《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近些年来,为了营造欢庆气氛,在一些文化、体育、商业庆典和宣传等大型社会活动中,采用升放气球庆典的形式越来越多。由于灌冲气球主要使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氢气,不按规定操作,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时气球失控,也会重影响和危及航空飞行的安全。因此,规范对升放气球市场的管理,加强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从而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升放气球市场的健康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业资格改革等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先后取消了升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和升放气球资质证年检,并将升放气球活动许可下放至县局等。这些改革措施对升放气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加强对我市升放气球工作的管理,避免安全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升放气球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制定我市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已是当务之急。
三、 《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起草过程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特别是2003年5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2021年1月《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颁布以后,在法律法规上有了更具体更规范的规定,我局在2021年上半年便开始进行《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起草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在市内外进行调研,多次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并在2021年8月形成初稿,形成了《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期间,我局又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在市政府和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必要的协调,对照《升放气球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的细化、完善和补充,几经修改,现形成了《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送审稿,特提请审议。
四、对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细化、补充的内容及依据都有哪些?
1、对市气象主管机构的职责任务予以具体细化。根据《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管理。《葫芦岛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将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管理职责予以细化。
2、第六条本市范围升放系留气球严禁使用氢气作为充灌气体。主要是出于安全目的考虑,氢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升放过程中操作不当、漏气坠地极有可能引发氢气球炸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第七条规定禁止在葫芦岛军用机场范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气球主要依据为《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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