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新、张志会辞去
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4月28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6-04-29来源:葫芦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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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王春新、张志会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新辞去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志会辞去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申诉控告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责任编辑:刘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