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4-07-09来源:财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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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葫芦岛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市政府及各部门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优化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保障了我市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通过存量资金加大盘活力度、统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财政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谋实招、求实效,扎实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成立市级三进活动领导小组,走进企业,精准帮扶;走进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走进基层,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开创监督新局面发挥财政监督在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财政监督成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财政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本级总收入3787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290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758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30651万元,调入资金248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96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79万元;市本级总支出3787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2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484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1994万元,调出资金10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78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717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766万元,年终结余228071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本级总收入7751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2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9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235万元,上年结余55147万元,调入资金132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68149万元市本级总支出7751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4427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1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7万元,调出资金1828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42349万元,年终结余351460万元。 

  本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47年初代编项目预算下达较晚;二是1代编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预、决算差距较大;四是市财政将应缴入上级财政的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罚没收入99.8万元缴入本级国库调节收入级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安排了3个部门及其相应所属6个单位,分别为:市卫健委及其所属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市环保服务中心、市环保执法队市民政局及其所属市民政服务中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决算编制不规范。市急救中心20222023年年末结余资金未纳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 

  (二)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94.68万元。涉及5个单位:市卫健委24.15万元市疾控中心32.84万元市生态环境局80.4万元市民政局27.58万元市民政服务中心29.71万元。 

  )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超标准列支3.34万元。涉及4个单位:市急救中心0.2万元市生态环境局0.39万元市环保服务中心0.17万元市民政服务中心2.58万元。二是超范围列支25.07万元。涉及3个单位:市急救中心1.95万元市生态环境局15.53万元市环保执法队7.59万元。三是市民政局支出不规范。以拨代支0.5万元未按时发放助学金、改变经费用途10万元四是市民政服务中心支付厨师工资等费用不合理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内部控制执行不规范。涉及8个单位: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市民政服务中心食堂伙食费报销未取得正规发票;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未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卫健委、市中心血站、市环保服务中心报销不规范,存在缺少领导签字、要件不全现象;市急救中心购买办公用品时未严格执行网上商城采购制度;市民政服务中心车辆未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市民政服务中心分支机构救助站差旅费报销未出差审批流程备用金管理不规范二是市环保执法队未代扣代缴环保评审专家个人所得税。三是市民政服务中心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 

  (五)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应入未入固定(无形)资产285.74万元。涉及2个单位:市疾控中心购入0.29万元办公桌椅计入固定资产市生态环境局购入285.45万元仪器设备、智能系统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二是未按月计提资产折旧和摊销。涉及4个单位,分别为市中心血站、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民政服务中心。 

  )其他方面问题。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不规范、专家评审费无固定发放标准二是市生态环境局AI物联网平台项目监测设备未发挥应有效益。三是市急救中心业务数据管理不规范。四是市民政局发放的春节慰问金使用效益不佳。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对南票区、绥中县2021年至2022年水利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南票区、绥中县未及时拨付水利专项资金。二是违规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18万元,其中:南票区1.85万元、绥中县3.33万元。三是多计工程款7.03万元,其中:南票区4.48万元、绥中县2.55万元四是南票区超范围列支工程管理费4.82万元。 

  2.项目实施与管理方面。南票区和绥中县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存在立项审批不严、未按变更批复内容施工及验收对监理公司缺乏管理情况。二是绥中县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程不规范,存在未按预算评审报告内容招标造成工程费用增加、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严谨等情况三是绥中县多个水利工程的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用未按发生项计取。四是绥中县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五是绥中县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程现场签证单与实际不符。绥中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后期管护管理不规范。 

  3.项目效益发挥方面。一是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南票区移民项目多次变更,导致项目实际受益人口减少。二是绥中县未按约定或承诺给移民缴纳合作医疗保险三是绥中县部分工程完工后闲置或损坏,未发挥效益。 

  4.其他管理方面。一是南票区、绥中县水管员选用不符合条件。二是南票区2021年、2022年库管员工资发放不规范。三是绥中县应免未免贫困户及建档立卡户引水入户费用1.65万元。 

  (二)全市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3半年,对全市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项目完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贷款形成的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闲置未使用、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和折旧的情况。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对2020年连山区化工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青山水源外环管线至玉皇阁水厂输水管线工程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是工程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四是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五是工程拆除后的材料残值未回收。六是多计工程款78.95万元。七是未按规定列支分包合同中围堰工程造价。八是报审结算书中部分施工内容与实际不符。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任务财政保障能力。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增强预算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细化。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细化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等支出需求,清理低效无效支出,加快支出进度。 

  (三)强化财务规范工作,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的专业性,丰富财务培训方式和途径,有效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市审计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找准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葫芦岛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葫芦岛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责任编辑:韩尚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