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葫芦岛市市本级“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汇总,2022年葫芦岛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01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47.8万元,增长12.6%(口径下同)。其中:公务接待费150.3万元,增长200.6%(因上一年度存在结余资金,2022年数据与同期数据有差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2.5万元,增长9.9%(当年有生态环境系统单位上划至市本级,部门车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