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河长办河道碍洪问题抓实“三个三”
自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葫芦岛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全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突出问题84个、占总任务数42.6%,其中阻水片林28处、面积271亩;大棚22个、面积16.32亩;清理围堤3处、长度13.85公里;高杆作物共31处、面积219.4亩。针对此次行动,葫芦岛市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在行动领会上,做到“三个吃透”。一是“吃透”精神。省厅1月2日召开部署会议,新年“第一会”就部署“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工作,同时省总河长令第7号再次重申,充分表明省总河长、省河长办决心之大、动作之快、信心之强。二是“吃透”政策。水利部、松辽委分别下发文件,着重强调要开展河道阻水片林清理工作,省总河长,省河长办主任做出批示指出,这些表明“妨碍河道行洪问题”专项行动是一场必须完成、必须打赢、必须完胜的硬仗。三是“吃透”方案。省厅“实施方案”三次征求意见、三易其稿,可以说,省厅“实施方案”从原则、到实施、到要求,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下步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第二,在问题把握上,始终做好“三个实”。一是抓实方案。制定高质量的专项行动方案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为此在任务之初,我们多次协调省水利设计院请求帮助。百忙中省设计院派出郝明院长带领队伍不辞辛苦、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妨碍河道行洪四类问题,形成了市级抓总、县区抓落实的高质量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经河长办主任确认签字后,报省河长办。二是核实问题。葫芦岛共有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9条,具有线长、点多、面广等特点。在省设计院拿出第一稿方案后,各地河长办组织乡镇400余人实地核查、再三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反馈,最终确认全市妨碍河道行洪问题1897处、突出问题197处。三是压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恰逢葫芦岛“8.20”洪灾之后,各地对河道“四类”问题感同身受。为此各县区河长办充分发挥督办分办作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在耕地、片林属性上全力支持,各地乡镇抓牢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从而形成了河长办牵头、部门上手、乡镇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第三,在具体实施上,坚持“三个互动”。一是坚持高层推动。河道阻洪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各种因素交织,稍有不慎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为此在省会议之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大会传达贯彻省厅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工作,做到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同时葫芦岛总河长以一个令、一封信、一次调研、一次提醒,即采取“四个一”形式,有力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坚持部门联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坚持互动,与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避免了水利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目前已经与市检察院联合行文、采取公益诉讼形式督导各方推进工作,与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行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杆作物、阻水片林管理工作。三是坚持上下齐动。“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为了稳妥推进,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我们做到经常请示省厅,尤其是3月5日李波处长亲自到葫芦岛指导,姜延辉部长实地解决问题,极大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同时市河长办每周拿出2天时间到各县(市)区深入实地帮助解决难点、堵点、痛点,形成了上下一心、攻坚克难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