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市政供水水质监测报告

时间:2018-03-19来源: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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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葫芦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公开工作的通知》(葫卫办发[2017]7号)的要求,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市政供水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 监测点设置

  第一季度共选择了辖区内12个点位进行了监测,3个点位水源水、3个点位市政出厂水、3个点位二次供水、3个点位市政末梢水。水源水质检测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水质基本指标15项(PH值、氨氮、铜、锌、氟化物、镉、铅、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猛),乌金塘水库取水点增加检测“钼”项目。出厂水、二次供水和末梢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检测了以下项目: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毒理指标(砷、铬、硒、铅、镉、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铁、锰、铜、锌、氯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铝、挥发酚类、氨氮、余氯、亚硝酸盐)。玉皇阁水厂出厂水及其所覆盖的二次供水和末梢水增加检测“钼”项目。

  二、 监测结果

  检测结果显示,3份水源水样的水质中乌金塘水库中的检测“钼”项目,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的要求。其他水源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的要求。

  3份市政出厂水、3份二次供水、3份市政末梢水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指标的要求。

  玉皇阁水厂出厂水及其所覆盖的二次供水和末梢水增加检测“钼”项目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非常规指标的要求。

  三、 监测点设置

  水源取水点:1 乌金塘水库、2平山水源、3 青山水库

  市政水厂:4老和台水厂、5玉皇阁水厂、6高新区水厂

  二次供水:7 翠海泵房、8 申海泵房、9 望海泵房

  市政末梢:10望海花园、 11 申海花园、12 翠海花园

  四、 超标点位和项目

  点位:乌金塘水库水源取水点

  项目:“钼”

  数值:0.300mg/L

  标准限值:0.07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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