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2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5-09-26来源: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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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2620251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 

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用海面积 89.5137hm2。其中:港池用海面积49.7750hm2,航道用海面积39.7387hm2,航道长度约2km,设计底标高-13.1m,设计底宽130m,可以满足50000吨级及以下船舶的通航要求。本次清淤量为476.6973万m3,不含维护性疏浚。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3万元,占总投资2.15%。 

1. 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鱼苗期、鱼类繁殖期,最大限度降低施工过程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2)妥善处置施工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废水经铅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港区望海寺6#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3)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运营期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港区望海寺6#污水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纳入港区垃圾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处理。强化船舶尾气控制,确保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减少船舶噪声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 

2. 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实施施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按照国家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和省海洋渔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生态补偿。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4.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周慧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