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葫政办明电〔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5月15日是我省第17个“政务公开日”。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积极作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3〕3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1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线上主题活动。
1.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邀请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通过视频访谈形式进行宣传解读(见附件1),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务必精心准备,于5月5日16时前将访谈领导、访谈稿件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各地区参照开展〕
2.开展“企业诉求热线解,群众难题公开答”活动。通过葫芦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开设专席热线,邀请相关部门(见附件2)专家现场接听群众和企业咨询,对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答,通过网络平台将热点问题及解答情况向社会发布。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在活动期间解决群众诉求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局(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各地区参照开展〕
(二)开展线下宣传活动。
1.“政务开放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务开放系列活动。市政府拟于5月15日上午9时组织有关部门(见附件3)在中国移动文化广场(葫芦岛海关东侧)集中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展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宣传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政务事项、服务流程等。各参加现场宣传活动的单位务必于当日9时前就位,并将活动展板展台布置完毕;未参加现场宣传活动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可以通过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实地观摩、组织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内部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宣传展示活动标语。
四、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预热,吸引企业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葫芦岛日报、葫芦岛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开展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公安、住建、卫健等部门要做好户外集中宣传活动的场地清理、秩序维护及安保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参加主题活动,精心组织解答和访谈内容,访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创新形式,突出特色,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报送活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留存影像资料,于5月23日16时前将活动总结及记录照片等资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3114944(传真)
电子邮箱:zwftlm@163.com
附件:1.“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参加部门
2.“企业诉求热线解,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参加部门
3.现场宣传活动参加部门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
参加部门
时间 |
单位名称 |
访谈主题 |
录制时间 |
5月9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聚焦数字赋能,推进葫芦岛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取得新突破 |
9:00—9:30 |
5月9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答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 |
9:40—10:10 |
5月10日 |
市科技局 |
扎实推进科技招商三年行动方案 助力我市“4+8”产业体系建设 |
9:00—9:30 |
5月10日 |
市营商局 |
全面振兴新突破 奋力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
9:40—10:10 |
5月10日 |
市交通运输局 |
担当作为抓落实 交通赋能促创城 |
10:20—11:00 |
5月11日 |
市教育局 |
聚焦优质普惠,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
9:00—9:30 |
5月11日 |
市农业农村局 |
聚焦“三农”重点工作,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 |
9:40—10:10 |
5月11日 |
市发展改革委 |
全市投资和项目有关情况 |
10:20—11:00 |
5月12日 |
市商务局 |
内外贸同步推进相关情况 |
9:00—9:30 |
5月12日 |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
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
9:40—10:10 |
5月12日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振兴情况(重点围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 |
10:20—11:00 |
5月16日 |
市自然资源局 |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坚定不移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
9:00—9:30 |
5月16日 |
市水利局 |
全面振兴新突破,全力做好我市水利工作(重点围绕水资源配置空间均衡、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方面) |
9:40—10:10 |
5月16日 |
市生态环境局 |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围绕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
10:20—11:00 |
5月17日 |
市国资委 |
在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上实现新突破 |
9:00—9:30 |
5月17日 |
市金融发展局 |
推动金融振兴发展,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9:40—10:10 |
5月17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聚焦服务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
10:20—11:00 |
5月18日 |
市民政局 |
推进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为主导,在打造“暖心民政”上实现新突破 |
9:00—9:30 |
5月18日 |
市卫生健康委 |
强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
9:40—10:10 |
5月18日 |
市统计局 |
第五次经济普查 |
10:20—11:00 |
(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3114944)
附件2
“企业诉求热线解,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
参加部门
时间 |
单位名称 |
上线时间 |
5月10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9:00-10:00 |
5月10日 |
市交通运输局 |
10:00-11:00 |
5月10日 |
市卫生健康委 |
14:00-15:00 |
5月11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9:00-10:00 |
5月11日 |
市邮政管理局 |
10:00-11:00 |
5月11日 |
市医保局 |
14:00-15:00 |
5月12日 |
市生态环境局 |
9:00-10:00 |
5月12日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0:00-11:00 |
5月15日 |
市公安局 |
9:00-10:00 |
5月15日 |
市自然资源局 |
10:00-11:00 |
5月16日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9:00-10:00 |
5月16日 |
市自来水公司 |
10:00-11:00 |
5月17日 |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 |
9:00-10:00 |
5月17日 |
市供热科 |
10:00-11:00 |
5月18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 |
9:00-10:00 |
5月18日 |
市新奥燃气公司 |
10:00-11:00 |
(此项活动由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2261700)
附件3
现场宣传活动参加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请各参加单位务于5月15日9时前将活动展板展台布置完毕、人员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