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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发布工作的通知

葫政办公开〔2024〕17号

时间:2024-12-23来源: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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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及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单位,要填写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填报(1月2日—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填写本单位《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电子版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zwftlm@163.com)

  (二)审核(1月8日—10日)。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填。

  (三)发布(1月13日—15日)。

  未收到报表退回通知及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的政府网站,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填报,并在本单位网站的有关栏目中公开发布。

  三、工作要求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每年一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政府网站要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3114944。

  附件:1.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表)

            2.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写说明

            3.各单位报送时间安排表

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表)

                  (     年度)            填报单位:

网站名称

 

首页网址

 

主办单位

 

网站类型

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

 

ICP备案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网站总访问量

(单位:次)

 

信息发布

(单位:条)

总数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专栏专题

(单位:个)

维护数量

 

新开设数量

 

解读回应

解读信息发布

总数

(单位:条)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

(单位:篇)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办事服务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是   

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

 

办件量

(单位:件)

总数

 

自然人办件量

 

法人办件量

 

互动交流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是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

(单位:期)

 

在线访谈

访谈期数

(单位:期)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

(单位:条)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是   

安全防护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是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是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是   

移动新媒体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是   

微博

名称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关注量

(单位:个)

 

微信

名称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订阅数

(单位:个)

 

其他

 

创新发展

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

  1.网站名称:请填写网站的中文名称。

  2.首页网址:请填写网站首页页面地址。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https://www.beijing.gov.cn”。

  3.主办单位:请填写网站的主办单位全称。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网站类型:请按照网站类型勾选“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或“专项网站”。

  5.政府网站标识码:请填写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获取的政府网站标识码。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1100000088”。

  6.ICP备案号:请填写网站对应的ICP备案编号。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京ICP备05060933”。

  7.公安机关备案号:请填写网站在公安机关的备案号。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填写“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640”。

  8.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请填写本年度访问网站的用户总数(UV),同一用户每日多次访问不重复计算,只计一次。

  9.网站总访问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的总点击次数(PV),同一用户对同一页面多次访问重复计算。

  二、信息发布

  1.总数: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信息的总条数,不包括外链信息。

  2.概况类信息更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信息,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负责人信息的总条数。

  3.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务动态信息的总条数。

  4.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信息的总条数。

  三、专栏专题

  1.维护数量:请填写网站维护的本年度有信息更新的专栏专题总个数。

  2.新开设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新开设的专栏专题个数。

  四、解读回应

  1.解读信息发布

  (1)总数: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解读产品、媒体评论文章的总数,不包括外链信息。

  (2)解读材料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以文字解读为主)的总条数,不包括外链信息。

  (3)解读产品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产品的总个数,不包括外链信息。解读产品指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方式制作的解读材料。

  (4)媒体评论文章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关于政策文件的媒体评论文章的总篇数,不包括外链信息。

  2.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次数。以多种形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的不重复计算,只计一次。

  五、办事服务

  1.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是否在网站发布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请勾选“是”或“否”。

  2.注册用户数:请填写截至本年度12月底网站的注册用户数。

  3.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请填写网站提供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总项数。

  4.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请填写网站提供的本单位可全程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总项数。

  5.办件量

  (1)总数:请填写本年度本单位针对可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在线办理的办事服务事项,已办结的用户申请总件数。同一用户办理同一事项的不同环节不重复计算,只计一次。

  (2)自然人办件量:请填写本年度本单位针对可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在线办理的办事服务事项,已办结的自然人申请总件数。同一自然人用户办理同一事项的不同环节不重复计算,只计一次。

  (3)法人办件量:请填写本年度本单位针对可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在线办理的办事服务事项,已办结的法人申请总件数。同一法人用户办理同一事项的不同环节不重复计算,只计一次。

  六、互动交流

  1.是否使用统一平台:网站的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是否使用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请勾选“是”或“否”。网站如使用其他网站提供的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则勾选“是”。

  2.留言办理

  (1)收到留言数量:请填写本年度通过网站开设的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互动交流栏目收集到的网民留言总条数。

  (2)办结留言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办结的网民留言总条数。

  (3)平均办理时间:请填写本年度网站网民留言从收到到办结的平均办理天数。

  (4)公开答复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公开网民留言及留言答复情况的留言总条数。

  3.征集调查

  (1)征集调查期数: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发布的面向公众或有关单位的征集调查的总期数。

  (2)收到意见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通过征集调查收到的意见总条数。

  (3)公布调查结果期数:请填写本年度已公布结果的征集调查的总期数。

  4.在线访谈

  (1)访谈期数:请填写本年度网站单独举办或与主流媒体等其他机构合作举办,并可通过政府网站观看的在线访谈的总期数。

  (2)网民留言数量:请填写本年度通过在线访谈收到的网民留言的总条数。

  (3)答复网民提问数量:请填写本年度通过在线访谈答复网民提问的总条数。

  5.是否提供智能问答:网站是否提供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等相关技术自动解答用户咨询的智能问答功能,请勾选“是”或“否”。

  七、安全防护

  1.安全检测评估次数:请填写本年度对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的总次数。

  2.发现问题数量:请填写本年度安全检测评估中发现并确认的安全问题总个数。

  3.问题整改数量:请填写本年度网站整改到位的安全问题总个数。

  4.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网站是否已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请勾选“是”或“否”。

  5.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本年度网站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请勾选“是”或“否”。

  6.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网站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请勾选“是”或“否”。

  八、移动新媒体

  1.是否有移动新媒体:网站主办单位是否保障移动新媒体,请勾选“是”或“否”。如勾选“是”,请填写“微博”“微信”“其他”项目。

  2.微博

  (1)名称:请填写主要由网站主办单位保障的微博账号的名称。如,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填写“北京交警”。在多个平台开设微博账号或在一个平台开设多个微博账号的,仅填写网民关注数量最多的微博账号名称。

  (2)信息发布量:请填写本年度微博账号发布信息总条数,包括转载的信息,不包括对其他账号发布内容的评论信息。

  (3)关注量:请填写微博账号的网民关注数量。

  3.微信

  (1)名称:请填写主要由网站主办单位保障的微信公众账号的名称。如,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填写“北京交警”。开设多个微信公众账号的,仅填写网民订阅数量最多的微信公众账号名称。

  (2)信息发布量:请填写本年度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信息总条数。

  (3)订阅数:请填写微信公众账号的网民订阅数量。

  4.其他

  请填写由网站主办单位保障的其他新媒体产品,如发布的移动客户端等,包括产品类型、平台名称、产品名称、信息发布量、用户关注量/下载量等内容。

  九、创新发展

  本项为多选,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应选项。如勾选“其他”,请在横线上注明具体内容,字数不超过200字。

  “搜索即服务”指网站搜索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

  “多语言版本”指根据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提供多语言服务。

  “无障碍浏览”指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

  “千人千网”指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主页,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

  “其他”指在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方面提供的创新功能或服务。

 

附件3

各单位报送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安排

名称

1

 

 

1月2日

 

兴城市

2

绥中县

3

建昌县

4

连山区

5

龙港区

6

南票区

7

杨家杖子开发区

8

东戴河新区

9

1月3日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10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1

市教育局

12

市公安局

13

市财政局

14

市生态环境局

15

市工信局

16

市发展改革委

17

1月6日

 

市自然资源局

18

市应急管理局

19

市统计局

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市文化旅游局

22

市住建局

23

市司法局

24

市人社局

25

1月7日

市水利局

26

市卫生健康委

27

市民政局

28

市农业农村局

29

市审计局

30

市交通局

31

信用葫芦岛

32

葫芦岛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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