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
葫政办公开〔2025〕1号
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现就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交责任单位
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是向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其中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制发的,由制作该信息的牵头机关负责送交。
二、送交内容
各责任单位应送交本单位制发或保存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生成的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责任单位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前,要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谁发文、谁送交”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公开。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涉密信息不在送交范围内。主动公开信息修改、废止时,责任单位应及时送交修改、废止信息目录。
三、送交方式
各责任单位需送交的政府公开信息为文件及目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附件2、附件3电子版目录为EXCEL格式。责任单位需同步填报《葫芦岛市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清单》(附件4)一式2份,并签字盖章。责任单位未生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传真方式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送交表》,相关数据填“0”。 请各责任单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刻光盘)送交至市档案馆。
四、送交时间
各责任单位请于2025年1月23日16:00前完成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不得延报、漏报和误报。
五、监督保障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办理送交事宜。负责人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市档案馆。
(二)市档案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整理工作,并向公众提供查阅服务。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责任,对未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报送地址:市档案馆二楼编研科(龙湾大街31-1号)
联系人:王岚、王君
联系电话:0429-3100837、0429-3112377
传真:0429-3113430
附件:1.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责任单位
2.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送交表
3.政府公开信息修改(废止)目录表
4.葫芦岛市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清单
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责任单位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市残联、市气象局
附件2
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送交表
送交单位(公章): 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生成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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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3
政府公开信息修改(废止)目录表
送交单位(公章): 送交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修改(废止)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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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4
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目录交接清单
移交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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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单 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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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
内容 |
□纸质信息目录( )条
□对应纸质文件( )件
□电子信息目录( )条
□对应电子文件( )件
□纸质信息目录与电子信息目录对应
□电子只读光盘( )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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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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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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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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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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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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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此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表中项目不得有空项,选择项中有则划“√”无则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