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葫政办公开〔202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于8月份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4年第8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对全市3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多数政府网站都能够严格执行审校制度,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但仍发现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频繁出现问题。2024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检查后,仍有部分单位未进行整改、未报送整改报告,如市信访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本月对全市11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新增微信公众号“葫芦岛市民政”,注销APP账号“移动社保”。政务新媒体总体运维管理情况良好,但个别部门依然重视程度不够、审核把关不严,如“绥中县教育局”“绥中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未定期对历史发布信息开展排查,发布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绥中不动产登记中心”“ 建昌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查发布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坚决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务必加强错敏词和涉政表述检索,全面筛查历史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持续规范政府网站功能建设,规范使用各类标识,定期自检各类网站标识及链接功能是否可用,及时沟通市数据中心,完善网站功能建设。
(二)加强新媒体账号运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清理整合。对开设依据不充分、开设条件不允许、运行维护有难度的单位,不予开设新账号,同时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保留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进行清理整合,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按程序注销有关认证信息,确保我市政务新媒体数量精简、开设规范、保障到位、管理有序。
(三)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负责组织本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关于主动公开工作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发布。涉及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发生划转的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由职能转入部门负责梳理,并编入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此项工作务必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全力保障运行安全。务必坚持自检自查常态化,全面进行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风险排查整改,强化监测预警、堵塞安全漏洞,全面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各项工作。加强技术支撑,完善“一键多发”“一键撤稿”“跨栏目检索”“智能采集”等网站系统集约化功能,通过内容纠错系统,对拟发布信息进行技术筛查,定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经验交流。
(五)落实值班巡检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各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巡检读网,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次通报指出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在本次检查中被通报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9月13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传真):3114944。
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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