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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葫政办公开〔202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于11月份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4年第11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11月份,市政务公开办采取网上检查、现场核查的形式,对全市3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多数政府网站都能够严格管理运维,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部门会议”栏目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也较为准确,但仍发现一些共性问题: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清理规范,栏目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整体质量不高,创新解读形式不够;三是征集调查栏目内容与设置不一致,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工作仍需加强;四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已基本设置完毕,但具体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10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注销微信公众号“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家杖子公安分局”、今日头条“健康葫芦岛”“葫芦岛市公安局”。多数部门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但部分新媒体账号仍存在部分功能不可用、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错误表述问题,其中建昌县微信公众号“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昌县图书馆”“建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错误表述未及时修改;“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目不可用。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发布审核长效机制。坚持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查发布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优化政策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持续更新政策文件,确保政策落地实效。

  (二)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一是按照检查要求完善本地区、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二是各部门网站优化“政策”栏目,集中、准确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三是及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网站地图,提升群众体验。四是各地区要进一步开展实体政务公开场所建设,确保公开便捷,功能完善,更好地满足群众咨询需求。

  (三)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原则,实现重大政策解读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我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落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处理单》备案制度,解读材料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原文。就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综合利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访谈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内涵,精准释放政策信号。

  (四)做好日常巡检及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报送系统、政务公开机构联系邮箱和依申请公开邮箱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处理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系列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强化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特别是在各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巡检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及负面舆情,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次通报指出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本次被通报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3日16时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3110080,传真:3114944。

  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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