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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葫政办公开〔2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于3月份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5年第3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对全市3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大多数政府网站都能够规范管理运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但仍有个别单位网站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发布审核仍不规范,未落实“人工+技术”筛查工作要求,如市应急局在发布权责事项目录前未严格审校,出现多字漏字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栏目更新不及时,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权责事项目录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更新。在此,对上述两个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10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注销微信公众号“连山就业服务”。多数部门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但仍有部分账号存在转发上级信息不及时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坚持人工审查与技术筛查并用,重点核查政治表述、法律法规、敏感词及数据准确性,杜绝“表述错误”“错别字”“暗链”等问题,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二)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与发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守牢发布时效底线和信息安全红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转载信息时,务必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并及时转载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从网上摘抄引用、吸纳转载,并仔细审校转载信息。各部门在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时,务必向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数据中心提前报备。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撤销无明确开设要求,运维能力差、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三)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负责组织本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关于主动公开工作的规定,对照已下发文件中主动公开事项共性目录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结合行业实际,确定个性目录,高质量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四)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保证申请路径畅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报送平台、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信函件的管理,确保每日登录邮箱、平台,专人处理函电,进一步规范接收受理申请、答复格式标准、告知书邮寄方式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答复质效。

  (五)落实值班巡检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各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巡检读网,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次通报指出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本次被通报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4月10日16时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梅爱雪,联系电话:3110080,传真:3114944。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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