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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葫政办公开〔2025〕1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于8月份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5年第8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对全市3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大多数政府网站都能够规范管理运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但仍有个别单位网站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发布审校不严,“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公示,市自然资源局环保与土地复垦方案,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决定等发布内容均出现多处错误。二是部分单位贯彻落实上级转载工作要求不到位,如市发改委媒体聚焦栏目未按照要求转载上级重要信息,提醒后应更新栏目仍未及时更新。三是部分单位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不规范,如市发改委本年度文件发布混乱且缺少文件解读。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10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新增微信公众号“葫芦岛市商务局”“葫芦岛市河长制公众号”,注销微博账号“葫芦岛杨家杖子分局”。多数部门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仍有个别单位管理松懈,新媒体账号出现未经备案私自开设运营、内容超期未更新等问题。如微信公众号“龙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用葫芦岛”均出现超期未更新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公开发布备案机制,压实信息制作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件解读工作,对制发的文件要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严格执行我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落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处理单》备案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政策文件要素,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标题应发布全名,文件名与文号对应准确且顺序发布,文件公开属性正确,成文日期与发布日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及时发布相关文字、图表、视频等政策解读。确保发布文件内容准确,格式正确。严禁出现为规避政策解读而不公开、少公开政策文件情况。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监管和运维,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本部门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程序。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政府信息的转载工作,尤其是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工作群中要求重点转载的信息,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发布,确保发布渠道畅通。

  (四)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保证申请路径畅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上申请报送平台、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信函件的管理,确保每日登录邮箱、平台,专人处理函电,进一步规范接收受理申请、答复格式标准、告知书邮寄方式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答复质效。

  (五)落实值班巡检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各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巡检读网,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次通报指出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本次被通报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2日16时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3110080,传真:3114944。

葫芦岛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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