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葫财综〔2024〕547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局内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基础作用,按照《葫芦岛市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科室调整工作实际情况,现公布《葫芦岛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葫芦岛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发